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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了,嘉禾,辛苦了。」父親喝了水,把杯子放在一旁,「你扶我一把吧。」
陸嘉禾點點頭,她把父親的胳膊搭到自己肩膀上,起來的時候有個小趔趄,但她掩飾過去了,摁掉了電視,父親搖晃著走路,看著就很吃力。
兩個人攙扶著回到房間裡,徒留陸見森一個人在客廳裡,沙發後面沒有地毯,他坐得全身都涼,連身體裡流的血都帶著冰碴子似的。
他掐著自己的手,剋制著自己的哭聲,巨大的悲傷席捲了他,讓他在那一瞬間暴風成長。
那一年,他十歲,陸嘉禾十七歲,她和母親度過七個年頭,所以她能在晚上扶著父親回臥室去,他只能躲起來,無聲地落淚。
家裡人總覺得他的自卑來源於對身體的逐漸理解,但只有他知道,那是一瞬息間的事,他開始痛恨自己的身體,把它看成一種詛咒,詛咒他沒了母親,詛咒他被無形地和別人劃出界限,詛咒他身邊所有的親人都拿別樣的眼光對待他。
他總是會想,母親知道他是個怪胎嗎,如果知道,他還會願意碰他,願意對他笑嗎?
但事實上,他都沒看見過母親笑,只是他腦中可悲的臆想。
陸見森跳下了床,翻出了運動服,把手機扔在宿舍裡,就帶了一串鑰匙,熱了熱身,出了門。
外頭正是一天裡最熱的時候,加州的太陽毒得很,路邊的大樹又沒幾棵,那陽光絲毫沒情歌裡唱得那般浪漫,灼熱地燒在他後背上。
他深吸了一口氣,調整著呼吸,邁開步子。
跑步的時候,他才能什麼都不想,累到步子都邁不動的時候,世界才會照常運轉。
說起來很諷刺,這個習慣還是因為向海養成的,他們呆在一起的時光太長太長,就連細枝末節的地方,全被塗畫成彼此熟悉的模樣。
小時候他們倆都是小胖子,他是因為父親縱容,要什麼給什麼,零食冰淇淋小甜點,天天變著花樣胡吃海塞;向海是因為家裡管得少,五六歲就會自己泡泡麵吃,虛胖。
上小學以後,向海不知道哪根筋搭錯了,放學了不肯回家,要在操場上先跑十圈。
他自然是沒有十圈的耐心,別說十圈了,四圈都不成,四百米的標準操場,向海跑的還不是最內道,專挑最遠的路繞。
他就跑跑停停,開心了就跟著向海身邊嘰嘰喳喳地說話,跑累了就窩在旁邊喝水,還充當馬拉松播報員,一邊舉著水,一邊卷本教材當話筒。
「迎面向我們跑來的是1111號向海選手,看啊,他飛揚的板寸,他堅定的小眼神兒,他肉肉的胳膊,啊,肉肉的胳膊,不要離開我!」
他唔哩哇啦亂叫著要上去阻止向海繼續跑下去,向海滿身大汗,累得話都說不完整,邊跑邊安慰地摸他的腦袋,他撈著好處了才乖乖地蹲旁邊去。
不過跑步的效果很好,向海跑了一個學期,人肉眼可見地瘦了下來,到那學期期末,他曾經的運動服穿起來,已經像個帆似的掛著了。
向海跑到了最後一圈,他無聊地站在終點線上,沿著白線走一字步,遠處傳來低吼聲,他抬起頭,風吹來,迷了他的眼。
他看不清眼前的事物,只知道自己被撲到了地上,背抵著滾燙的操場地面滑出去一小段距離,向海撐著手壓著他,臉上的汗滴在他臉上,氣喘的聲音很大,心跳的聲音更大。
「陸見森——」
他回應都來不及,嘴巴被狠狠蹂躪著,向海是沙漠裡徒步行走了幾天幾夜的旅行者,而他是他眼前唯一一片綠洲。
「團團,我做到了,為了你,全部都只是為了你。」
那聲音又迴蕩在腦中,陸見森的腳步停了下來,學校的隔壁就是海,風都帶著一股鹹味,一浪接著一浪拍上岸邊的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