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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敲門,以為她睡過頭了。
但是讓她們沒有想到的事並沒有找到人,在她們頻繁打電話過去之後,電話那頭髮了個簡訊過來,說是她臨時有事外出短時間不會回來。
雖然覺得被放鴿子有些生氣,但是人都已經走了,她們也沒有其他辦法,所以只好放棄等她自己出去玩。
之後很長一段時間她都沒出現,她的朋友雖然覺得有些奇怪,不過因為有那條簡訊在所以也沒人覺得奇怪。
真正讓她們覺得奇怪的是在後面的十幾天,因為舞蹈團體時不時就會有一些活動,一個月多的時候會有十幾二十次,少的時候最少也有五六次活動。
一般舞蹈團體的人員是不會缺席的,因為她們一個月的工資基本就靠這些,如果缺席,舞蹈團體這邊自然不會給她們薪資。
之前那個女孩一直在籌錢,想去上好的學校,所以每一次的活動她都必定到場,但是後面有活動的時候她朋友通知她,資訊卻像是像石沉大海一般無人回復,打再多電話發再多簡訊都沒人回復。
抱著被害人還是個孩子的心態,她朋友給被害人家裡打來電話過,得到的訊息卻是她根本沒回家,她父母也不知道她去了什麼地方。
因此她朋友覺得事情不對,所以報警,但是因為對方曾經發過簡訊說是外出,所以警察都沒來這邊看一下就把這案子否定了。
也是因為這個原因,張軒他們在警察局查詢失蹤人口的時候,並沒有查到相應的資料。
警察局內,所有人都錄過口供之後,張軒把這些口供全部都著審查了一邊,從這些口供上來看,那些人的說法並沒有出入。
這將近三十多個人說的時間雖然稍微有差異,但是在正常情況範圍內。
關於表演那天的事,李言成詢問過這些人,想看看那女孩子有沒有遇到什麼奇怪的顧客,但是根據她們的回憶,那天並沒有什麼特殊情況發生。
&ldo;監控錄影顯示,她曾經在四點多的時候離開過,你們知道是因為什麼事情嗎?&rdo;李言成問。
經過最初的口供之後,留下來的人都是和那個女孩子有著較為親密接觸的人,除了她的幾個朋友之外,還有那個開車送她們回家的和這個團隊的負責人。
坐在屋裡的幾個人面面相覷,最後還是她那個朋友先想了起來。
那是個年齡在23歲左右的女孩,因為年齡和被害人最接近,所以她和被害人的關係比較親密。
她說道:&ldo;我記得她那天好像是出去過一下,不過很快就回來了。&rdo;
時間隔得太遠,將近一個月的時間之前發生的事情,如果不是因為這件事情印象太過深刻,恐怕很難記得清楚。
張軒從旁邊拿出之前擷取的那一段監控錄影,遞到了那個女孩子面前,有助於她回憶當時的情況。
幾個人圍在一起,看完當天的監控錄影,他那朋友才說起一件事,&ldo;我記得她好像是那天有快遞要取,所以中間有回家去過一趟。&rdo;
&ldo;快遞?&rdo;幾個人都沒想到會是這樣的答案。
如今網購已經成為一種流行,一種時尚,很多女孩子都有網購的行為,這麼說來倒也正常。
&ldo;而且當時她出去沒多久之後就回來了,也沒有發生什麼事情,所以當時根本沒有人注意。&rdo;團隊帶頭人說道。
她一次要帶那麼多人,而且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她沒有辦法控制每個人的行動。
再加上做她們這一行的和各行各業的人都接觸過,所以也知道這個行業的潛在危險,一般情況,女孩子不會單獨落單。就算是去廁所,大多數人在不熟悉的地方也會兩兩相約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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