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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時間不合,女性死者丈夫沒有作案時間。經過偵查驗屍,二人死亡於29日早晨六點到七點之間。而死者丈夫下樓的時間是五點。相差一個多小時,可以說是她丈夫離開後才發生的死亡。
其次,死者丈夫是不是從案發現場出來的,至今沒有直接證據,只是憑街頭小販看見他從那條小巷出來。第三,女性死者與其丈夫的感情早已破裂,婚姻名存實亡。女性死者**的事不但周圍鄰居知道,其丈夫和丈夫的家人也知道。據我們調查其丈夫家裡的人就拒絕死者跟她的孩子見面,孩子吃住在爺爺奶奶家,平時不許死者登門。所以,我認為其丈夫因為看見妻子**就殺人的可能性不大。而且採取如此極端的方式很難理解。也許大家也注意到了那個細節:兇手將男人的生殖器割下來塞進女性下體裡,這似乎與他看見妻子**就動怒的行動不符合。”
熊達能問道:“針對許局長的三點異議,其他人有什麼反駁的沒有?”
一個專家說道:“我來說幾句。我只就對許局長的三點說一些,希望能給大家一些啟發。第一有關時間差的問題,是不是可以理解為其丈夫是下去尋找或購買行兇的工具?是不是理解為他還在猶豫是不是殺人。等他下了決心或者得到工具之後悄悄地返回實施行動。
第二點其丈夫是不是從案發現場出來,確實暫時沒有證據,但也沒有證據證明他從其他地方出來。據我們調查,當天晚上他並沒有住父母家,周圍賓館旅社也沒有他的住宿記錄。從常理來說,他們沒有離婚,從外地回家的他住在家裡的可能性最大。第三,死者與丈夫的感情破裂,未必就能坐看其妻子與他人進行性交,至於將生殖器塞如妻子下體,可以理解為因激憤而失去理智,所以我認為其丈夫是有殺人動機的。
否則很難解釋二個大活人沒有任何搏鬥的痕跡就被砸死在床上。而且從技術部門反映的情況,那個男性死者臨時之前並沒有達到高潮,其避孕套裡沒有檢測到*。也就是說他不會因為性交時高潮或高潮之後的不適期而減低對外界的敏感。第三者從外面進來不被發現的可能性很小。最可能的情況是這個兇手潛伏在他們身邊,然後出其不意動手。”
會議室的人一片沉默。
見熊達能看著自己,許金鵬只好硬著頭皮反駁道:“可是,其丈夫在凌晨五點的時候在外面。假設他是殺人兇手,他必須進入現場。請問他怎麼潛伏下來?”
“他進來的時候,也許二名死者都在睡覺。用鑰匙開門再偷偷進來不被發現是可能的。”
許金鵬還沒回答,新上任不久、年輕的省廳技偵處處長陶翔代替他反問提問者道:“那他為什麼不在他們睡覺的時候擊殺?那樣不更安全嗎?”
本來咄咄逼人的專家見是省廳領導發言心裡咯噔了一下,立即露出謙虛的表情,笑著對陶翔道:“……,所以我想不通。也許是因為他要捉僮皆擼�郊樽剿�傘!�
陶翔的插話讓許金鵬心裡一陣高興:技偵處處長似乎也是自己這方的,只要有了他站在這邊,將來就是錯了也賺了,至少能在他心目中留下一個印象。
市刑偵隊的一名警官說道:“會不會這次殺人案與女方無關,他們是被男性死者的熟人殺害的。”
另一個人搖頭說道:“你這種假設的可能性不大。你假設的這種情況是說死者和另一個男人一起和女性死者進行性交易,兇手在旁邊旁觀二個死者在床上性交,然後他突然出手擊殺。是不?你這種假設只能解釋二名死者為什麼沒有反抗就被殺了,但無法解釋兇手為什麼殺人。既然是同時嫖妓,那麼他們二人的關係應該很好,旁觀者不可能殺了他,還把他的生殖器給割下來。”
“會不會蓄謀已久。”那個警官說道。
“可能性不大。多一個人在現場就多一份暴露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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