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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上的騷動。同年晚些時候,在離湖北省省會武昌不遠的華中商鎮餘鎮,發生了一場小小的風波。一個名叫郭尚賢的農夫來到了鎮上賣雞,因區區小事而肝火中燒,與人發生了口角。有人召來了兵丁,對郭來說很不巧的是,兵丁發現他前額的頭髮已有寸把長了,便把他抓了起來。兵丁又在他身上找到了一張有某個姓尹的人簽過字的紙條,而當地一個已經死去的盜賊正好也姓尹。郭農夫因被疑為賊黨而帶到了縣衙門。在那裡,事情很快就搞清楚了,紙條原來是郭農夫的尹姓地主所寫,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審理此秦的是漢陽府通判、代知縣章文登,他顯然沒有把郭農夫蓄留頭髮當作什麼大事,因而把他釋放了。可是,郭不久又因頭髮的事再次被鎮上的差官逮捕,並衛被送到了縣衙門。這一次,章文登為他剃了頭,然後又像上次那樣釋放了他。然而,那個差官也許是為了謀求升遷,不肯讓事情就此平息下去。他直接向省裡告了一狀,不僅針對主犯郭農夫,還將矛頭指向了章通判,說他“包庇叛逆”。
省裡的按察使重新把郭抓了起來,並把他及鎮上的差官和章通判帶到一起當面對質。結果,按察使發現這個案子確實是判得過於寬大了。不僅郭農夫和章通判,就連尹姓地主和郭的鄰居們,也都統統應該受到懲罰。然而,他又認為,應當把有意蓄髮的行為(就像長江下游一些城市蓄意抗命的義兵們的所作所為)同無意中忽略及時剃頭區分開來。他提議,對郭農夫應在責打後予以開釋。
這一溫和的判決被潮廣欽差巡撫所推翻。在簽署意見時,巡撫指出,削髮令早已經三令五申。郭農夫只是一個無知的鄉巴佬,但他的作為卻使自己一再甚同一罪名被捕。為什麼沒有把他當作一個懲一瞢百的例子呢?他只是在事情敗露之後才被迫剃了頭,顯然是故意再犯。至於章通判,他未能控制住一個蓄意反抗的臣民的行為,這已是不可原諒的了;更有甚者,當此人被捕後,章通判先是對此案姑息因循,而後又縱容他“將發頓削”,從而銷燬了他頭髮長短的證據。皇帝批准了更為嚴厲的處置決定:郭農夫予以斬首,章通判予以革職。結果,巡撫又奏報道,韓農夫已在獄中因病死亡,此為“天刑……信王法之絲毫不爽也”。
滿清征服中國的最初幾年是危險的。這不僅僅對那些獻身成仁的烈士們來說是如此,任何人——不管是出於懶惰還是因為無知——只要未能達到新政權對於髮式具有象徵意義的規定,便都會受到制裁。這些人並不是效忠明朝的激進分子在大多數情況下。他們是因為某個偶然機會而被逮住的個人。而每當有一個“逆叛之徒”被正法時,至少也會有一個官員相應地受到紀律制裁。壓力便由此而產生了。在這片已被征服的土地上,即便是在最為偏遠的角落,對於政治犯罪的容忍也可能意味著某人為官生涯的終結。這樣的做法,不僅使得漢人百姓,也使得主管他們的漢人官員,都必須要對不徹底執行削髮令的行為承擔責任。削髮令本身由此成了滿清皇帝用來測試臣民的一塊試金石。
頭髮,羞恥與歸順。在早期的削髮案件中,蓄留辮子本身從未成為滿人強制施行的目標。這似乎是由滿人與漢人兩方面的態度所決定的。削髮令一旦公佈後,征服者便立即將注意力集中到剃光前額的問題上,而忠於前朝的漢人對這一點的抵抗也最為頑固。箇中原因,顯然是由於前額削髮比之背後蓄辮包含著更大的恥辱。當時人也許曾由削髮而聯想到閹割——這上面並沒有直接的證據——因為在舊體制下,男子的人格(也是男子社會上層人士的地位)是以精心蓄留的長髮為象徵的。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那些在滿族勇士看來意味著陽剛之氣的東西,在漢人的跟裡卻是嬌弱婦道的象徵。更有可能的是,如果艾德蒙·李奇關於頭髮禮儀性意義的說法是對的,滿人的削髮便是一種自制戰勝放縱的象徵。①還有一種在當時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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