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大肉球(第1/2 頁)
超市門口,陳默看著迷霧靜立無語,絲毫沒有追擊的想法。
深入迷霧,就會喪失視野,那怪物很顯然就是迷霧中土生土長的,迷霧就是它的主場!
陳默可不是明知道迷霧裡有巨大怪物的情況下還敢一頭扎進別人的主場裡的人!
那不是勇!
那是蠢!
那是完全不把自己的性命當一回事!
以為自己氣運綿長可以隨便折騰的蠢貨!
為了修行與道!陳默可以在該勇敢的時候捨生忘死!
但是在不涉及修行與道的事情上,陳默可是把自己小命看得很緊的!
區區機緣!……而已!
還是心痛啊!
不過畢竟只有活著才能修行,活著才能求道!
雖然心血來潮,靈性提醒了陳默,這觸手怪對於陳默來說是一場大吉!
但是陳默可不會被這所謂的大吉給衝昏頭腦!
畢竟福兮禍相依,禍兮福相隨,稍一不注意大吉變大凶也不是沒有可能!
遇事衝動魯莽,不能謀而後動,那就千萬別修魔,畢竟魔道講究一個性靈本真,做回自己,自由自在,不像道門佛門,還講究清靜無為,壓抑本性!
衝動魯莽,加自由自在,加做回自己,基本上等同於無腦炮灰了,活不長久的!
在陳默凝視了迷霧一會兒,準備回超市之時。
陳默突然就見這迷霧瘋狂的擾動起來,就彷彿有什麼龐然大物在飛快的移動,又彷彿有萬千大蛇在狂舞!
攪動著迷霧,讓迷霧中產生了波瀾壯闊的霧浪!
發生什麼事情了?
那觸手怪難道因為斷了個觸手生氣得要打上門來?
也不應該啊,大衛不就用槍打斷了它一根觸手?也沒見那觸手怪有啥反應啊?
雖然如此在心中腹誹,不過陳默卻是暗暗戒備起來,體內的法力暗運,隨時準備迎敵!
跑是沒得跑的,迷霧是對方的主場,超市也不是什麼安全的地方,打起來要是塌了,還會直接把自己活埋,只有積極迎敵了!
就在陳默做好準備以後,只見迷霧中一個巨大的觸手怪衝了出來!
那觸手怪並不是如同章魚一樣,有一個主要的軀幹和腦袋。
而是如同幾十條觸手末端互相纏繞在一起,纏繞成了一個球!
不過這個肉球異常巨大!
看上去高度起碼有四層樓那麼高,寬度和長度也一樣,不然也不會被稱之為大肉球了!
然後在這大球上長了密密麻麻的無數眼睛,這些眼睛如同人眼般大小,讓人一看就頭皮發麻!
它嘴巴是在肉球的下半部分,如同鯰魚的嘴巴一樣,非常的巨大,在嘴巴的外面也長滿了眼睛,眼睛裡還閃著紅光!
只是陳默看著這個大肉球,卻是有些奇怪,因為陳默在這大肉球身上所能感受到的靈性實在是太少了。
少到連一個普通人類都不如!
按照魔門生物學的理論來看,這麼大的生物只有這麼少的靈性,那就只能說明它是蠢蛋!
沒有一丁點的腦子的那種!
這大肉球觸手怪為何會突然不管不顧的用本體殺出迷霧啊?
和這大肉球觸手怪兩次的接觸下來,陳默能發現,這個大肉球是非常謹慎,甚至可以說是膽小的存在啊!
隨後陳默就發現了原因,陳默在大肉球身上感受到了一起魔性的存在!
大肉球一出迷霧,它的無數眼睛立馬就發現了陳默!
就是這個小蟲子!
這該死的小東西竟然敢傷害我!
我要吃了他!
對!我要吃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