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菩薩來送人情(第2/2 頁)
方鑑面前道:“此乃三妙金蓮蓮子,三千年方能成熟一枚,師父特命我送來一盞共三十六枚給鴻清真人,以
做個人情。”
方鑑微微一訝,看著淨吶手中那盞金燦燦、圓滾滾的蓮子道:“普賢菩薩給我做人情?”
“正是。”淨吶恭敬地道。
方鑑目光凝視著淨吶,但淨吶只是眼觀鼻、鼻觀口、口觀心,臉上根本看不出任何東西。
片刻後方鑑哈哈一笑,道:“原來是送人情的啊,我還以為你是來行賄的呢。”
說罷,方鑑抬手一招便將淨吶手中的那一盞金蓮子接了過去,然後收入雲紋清風袖囊之中。
淨吶則被剛才方鑑那句話搞的有些發愣,但他很快便反應過來,合十說道:“鴻清真人說笑了。”
方鑑擺了擺手,道:“請你回稟普賢菩薩,就說此情方鑑拜領了。等在下辦完手中之事後,便會親往峨眉山中登門拜謝。”
“是,小僧一定帶到。”淨吶躬身道:“那小僧先告退了。”
方鑑點了點頭,隨後抬手道:“請便。”
隨後淨吶轉身乘雲而去,不到片刻便消失在湛藍晴空之間。
淨吶離去後,方鑑在原地靜立了片刻,他不知道普賢菩薩為什麼突然要來給自己送人情,但‘人情’兩個字在修行界卻是一種很特殊的東西。
在天庭,仙官本身也是修士、神仙,若是與別的修士、神仙有人情往來送禮,倒也不算受賄。
實際上天庭中關於受賄的概念很模糊,直接說的話就是沒有明確的受賄罪。
只有在某個仙官被查出來瀆職、犯了天條之後,才會追究你有沒有收受別人的東西,有沒有以公濟私給送禮的人辦事。
所以‘人情’這個說法就很好用了,而且人情多是私人關係之間的交往與公事無關,所以並沒有是什麼忌諱。
而唯一值得懷疑的,就是普賢菩薩給自己送如此珍貴的人情的目的。
方鑑對於這種送上門的好處並不會拒絕,而且他也不怕,要是以後普賢菩薩以這人情為藉口,讓自己個人的給力量他幫忙辦私事,只要不違反天律,不越過自己的底線,那
自己能幫就幫。
但要是他以這人情為藉口,讓自己以手中的仙官權柄給他辦事,那不好意思,你這就屬於賄賂天庭仙官,先把你辦了再說!
什麼?你說我已經收了你的禮?不好意思,我有天條解釋權,那不叫收禮,那叫‘贓物提前充公’。
所以方鑑並沒有為此煩惱太久,很快便拋卻到了九霄雲外,轉而繼續駕起劍光朝灌江口趕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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