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顧慮(第2/2 頁)
什麼要幹那麼多,反正有人會幹。
加上不管到哪兒都有那麼一些愛惹事的,一天到晚淨搞事情。
這部分人自己不好好幹活也就罷了,還經常影響大家上工。
於是村幹部商討利害過後,就把愛偷懶的和愛鬧事的都分到三隊去,別影響其他人幹活。
這部分人到三隊後又開始嫌棄三隊工分太低,覺得對他們不公平,就鬧起了罷工。村裡乾脆就給他們按勞記工分。
後來三隊又加入了一些不缺工分、愛湊熱鬧的,還有一些家庭情況特殊,提前幹完活就回家的。
三隊簡直就是個大雜燴,什麼樣的都有,也不好管理!
三隊長王德明上任之後,那簡直是肉眼可見地變老,明明比趙村長小十來歲呢,現在看著卻像同齡人。
一等工分都是給壯勞力的,乾的都是力氣活,本地能拿到一等工分的女人可沒幾個。
雖說天天喊著“婦女能頂半邊天”,但男女體力差距就擺在那裡,幹體力活肯定比不上男的。
女人能拿一等工分,要麼力氣超級大,要麼家裡困難沒辦法只能硬撐,要麼就是有手藝。
林曉梅這個才來兩三年的知青,種地方面應該沒啥手藝,就今天她力氣連江豔秋一個病患都比不上。
能混進一隊拿一等工分怕是有啥貓膩。
,!
村長能讓她混一等工分,對她的事兒估計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其他不說,就說趙村長一直不提中午林曉梅偷錢的事。
換個人都會提起偷錢的問題,趙村長就當沒發生一樣,要說不包庇林曉梅,江豔秋是不會信的。
江豔秋沒有抓著不放,因為錢沒丟,加上這些都沒有證據,最後都會不了了之。
而且今天當面對質,接下來一段時間內,林曉梅的日子應該也不好過。
不過這可不代表她會放過林曉梅,只要林曉梅再敢招惹她,她有的是辦法讓林曉梅吃不了兜著走。
書裡原主沒寫自己的錢被偷了,但是寫了原主落水後第二天,林曉梅在喬蕾的唆使下,說受不了那些流言蜚語,就蓋房子搬出去了。
說林曉梅平時很能幹,又節省又摳門,存了不少錢呢。
可是一個節省又摳門,連牙粉肥皂都捨不得買的人,搬出去後居然捨得買那麼多東西,奶糖、蛋糕、皮鞋啥的都有。
照現在這種情況看,原主的這筆錢可能是被偷了。
趙蘭蘭可能不是同夥,但肯定分了贓,今天她的表現就說明她知道原主有這筆錢。
而且原主在書裡一直都沒啥錢,原主落水後沒幾天就跟處處討厭她的喬蕾借錢買糧食。
有時候真想不通作者咋想的,把原主寫得又懶又嬌氣,還窮得叮噹響,才來一兩個月就沒錢買糧食了,就算是城裡人,如果家裡沒錢也不會把孩子養得這麼嬌氣吧。
:()七十年代女配的吃瓜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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