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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萍(孫美萍)這個孩子比較叛逆,前兩年就染上了上網的惡習,還在網上認識了一個男朋友,經常夜不歸家。我和老婆考慮到孩子畢竟還小,對她的管束也很嚴格,有時急了我也會動手打她,在零用錢上也控制得很死,可能就是因為這個原因她才告我吧。”提到女兒孫雄標無奈地說。
“(說)他(孫雄標)做出這樣禽獸不如的事情我是無論如何也不相信的。當時我很想找到女兒弄清楚到底是怎麼回事,可是女兒躲著不見我,我只能請律師幫(前)丈夫了。”李梅提起女兒孫美萍抽泣著說。
權衡再三後,李梅為被羈押在看守所裡的孫雄標聘請了律師,準備為其做無罪辯護。
“我們當時覺得這個案子的勝訴把握很大。”孫雄標的代理律師陳啟宣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先,該案件事實不清。孫雄標被指控的犯罪行為是否存在;被指控的行為是否為被告人所實施;實施行為的時間、地點、手段、後果以及其他情節均無清楚的證據證實。此外,公訴機關所依據的證據實在是少得可憐,孫雄標涉嫌強*奸案只有人證沒有物證,沒有任何直接的證據證明孫雄標實施了犯罪。
孫美萍的母親李梅在詢問筆錄中有這樣一段話似乎向人們揭示了“女兒告父強*奸鬧劇”的癥結所在:
“孫雄標脾氣大,對我和女兒不是很好,經常對我們打罵,女兒染上網癮以後,更是如此。我女兒也許是因此懷恨在心。因為她多次在我面前提到過要報復爸爸(孫雄標)。但是說他強*奸了女兒,而且是這麼多年,我怎會不知道?這不是事實真相。”
“父親沒有強*奸我,我這麼做完全是為了報復父親,因為他對我和媽媽不好,還經常打罵我們,我只想教訓他一下。你們放了他吧。”
就在孫雄標被控告強*奸罪的案子開庭審理之前,孫美萍突然出現在法庭,為父親喊冤。同時,孫美萍向法院申明,自己當初狀告父親強*奸自己僅僅是為了報復父親“***”,同時,孫美萍向法院遞交了一份書面證明,全盤否認了父親強*奸自己的事實。
孫美萍向法院遞交的證明書裡有這樣一段話:“從我懂事以來就沒有享受過一天有幸福味道的日子,父親經常不給我生活費,而且對我和母親總是打罵,曾有幾次我見到母親一個人躲在房間裡偷偷地哭。(父親)還跟別的女人好,為了幫媽媽出口氣,我就想讓派出所的叔叔教訓一下他。父親沒有強*奸我,我只想報復他。”
孫雄標的代理律師陳啟宣在接受採訪時長嘆了一口氣:“這個情況是我們始料不及的,自從孫雄標被羈押後,在長達一年的時間裡,孫美萍就再沒出現過。雖然她的出現遲了點,但還算是及時的,否則真的要鑄成大錯的。”
透過孫雄標的代理律師,阿萍終於同意了記者採訪的要求。
“你為什麼要告父親強*奸?後來怎麼又突然翻供了?”
“我到派出所報案是為了報復父親。因為父親孫雄標經常為了一點小事打我媽媽,有時還打我罵我。後來他又跟另一個女人好,要跟我媽離婚。”
“我十分恨我父親,所以我找警察叔叔教訓他。沒想到,他真的被抓去關了起來。”孫美萍說,她現在很後悔,自己當初太沖動了。
記者調閱孫雄標涉嫌強*奸案的卷宗看到,少女孫美萍的回答更加簡潔。詢問筆錄記載,“問:為什麼要撤案?答:沒有這回事,所以撤案。”
對於孫雄標“***”的說法,記者在採訪過程中並未得到印證,孫雄標之前工作過的佛山市某運輸公司的同事,對此事均表示不知情。
“我只知道孫師傅夫妻關係不是很好,因為此前單位聚餐的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