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歡笑(第2/3 頁)
“格里斯叔叔再見!”
“格里斯叔叔再見!”
“下次要一起玩哦,說好了!”
看著孩子們天真的笑臉,格里斯也不由笑了。
“好,說好了。”
真是簡單又平凡的幸福啊
格里斯巡邏完結界,沒發現有漏網魔獸,一時有點可惜。
隨便找了顆粗大的樹,一個縱身,躍上樹枝,安靜的聽著微風與鳥獸合奏的小曲,沐浴著被層層枝葉打碎的陽光。
“原來我已經是被叫叔叔的年紀了。”格里斯回想起村莊的小孩們。
在他有記憶起,到現在確實過了三十多年的感覺,不過不確切自己什麼時候出生的,所以格里斯對自己的具體年齡並不清楚。
而小時候飼養他的那群人,也不會做這麼無聊的事,那只是一群追逐著賞金的瘋子。
格里斯找了個舒服的姿勢,後靠在樹幹上,閉上了眼睛。
在他有記憶起,是被扔在一個破爛裹屍袋裡,被帶回那個組織的。
在見識到了他不死的特質後,他們便將他當成了好用又廉價的工具,或許說廉價並不合適,因為在他們看來,他們給他提供了食物和水,教導他,培養他,他為他們獵殺目標是理所應當的事情。
他們將他的不死特質開發到了極致,練劍,不間斷的揮砍,一遍又一遍,直到手臂廢掉,然後他們會把他的手臂砍斷,再生,再一次次的練習。
在他能夠熟練掌握暗殺技巧後,他便被派出去執行一次次的暗殺任務,為他們追逐一把把的金幣。對他們來說,刺殺,就是他最大的價值。
他接過不計其數的任務,殺過不計其數的人,簡單的任務,他會給物件沒有痛苦的死亡。每每從陰影中走出,拿著短劍,不顧目標怎樣的苦苦哀求,簡單的一劍,讓目標沒有痛苦的死去,讓鮮血飛濺在臉上,讓本就灰暗的眼神再少一分顏色。
如果任務比較困難,他會一次次嘗試,一次次消磨目標的精力,受傷再回復,死亡再復活,最後在對方的恐懼中,將目標送往天國。
如果他的運氣不錯,遇到了大票的目標,他的“師父們”會將他精心打扮,穿上燕尾服,戴上小禮帽,拿上手杖,刻上大威力的爆裂術式,讓他進入貴族奢侈而上流的舞會,接近目標,然後給眾多貴族放一場華麗的煙花。
事後再將他的碎塊收集,裝進麻袋,帶回組織,方便下次使用。
格里斯揮揮手,一道氣浪打得上邊的枝葉搖搖晃晃,數不清的葉片緩緩翻滾著飄落,伸手摘住兩片,放進嘴裡含著,絲絲清涼帶著苦澀瀰漫開來。
這樣的日子過了不知道多久,有個特別的刺客做了一些特別的事情。
她痛斥著其他同僚的軟弱,對他們只會利用工具的思想表示極致的蔑視。
在一天夜晚,女人帶著他來到一處懸崖,寒風中,女人豔紅色的眼眸帶著冰冷的睏倦與落寞。
“聽著,小鬼,我不會承認你作為一個人,去尋找你的名字,記住我,痛恨我,然後回來殺死我,走吧,這裡不是你的家。”
然後便一把將他推下山崖,沒有停留的離去,那被風揚起的烈焰般的火紅色長髮竟有些燙傷他的眼睛。
後來過了許多年,等他再回到組織的時候,那個女人已經被處死,就在他被放走後的第二天,女人被處以極刑。
他殺了組織所有人,用上百個頭顱堆砌了她的墳墓,他不知道名字,只記得他們稱呼她『零』,他就靠在零的墓碑旁,度過了整個冬季。
當春季的太陽昇起,將混著血的雪融化,將他和墓碑的影子拉長,他說道:
“我有名字了,零。”
“格里斯,我的名字叫格里斯。”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