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恐怖的女人(第1/3 頁)
當夜,張文煥陪在醫院,女友打電話問他什麼時候回來?
張文煥啞著嗓子說,自己可能暫時不回去了。
現在父母這樣,他走不開,也不能走開,這是他身為人子的責任。
電話那頭,女友聽他說了他的父母因為爭執而發生事故,他的母親可能後半輩子都要坐在輪椅上,他也許不能再離開國內。
女友久久沉默後,說了一句話:“我們分手吧。”
張文煥頓了頓:“好。”
女友猶豫了兩秒,又說:“張,別恨我,我害怕有一個情緒不穩定的婆婆,更怕自己以後要跟這種把兒子視為私有物的婆婆打交道,她會把我的生活毀了,抱歉。”
結束通話通話,張文煥的眼睛溼了。
這一刻,他想到的不是女友,而是跟李南照分手那時的心痛。
他記得李南照說過,愛情的力量再大,也抵不過現實的殘酷和生活的壓力。
彼時他就算親耳聽到自己母親辱罵李南照,還是覺得這個矛盾說不定可以解決,他質疑李南照說的那些分手理由有幾分真心,有幾分是藉口?
到了此刻,他才徹底體會到李南照曾經的無奈和揹負的沉重。
人活著,真的不可能不考慮現實壓力。
就像他的女友,哪怕她上個月還躺在他懷裡,滿眼星光看著他說,對他永遠不離不棄。現在一聽說他可能無法再出國,聽說他以後要背起父母前行的負累,她就果斷提了分手。
也許以後他再想找物件會更難,誰會願意跟他一起承擔沒有血緣的公婆帶來的負擔呢?
他沒什麼可怨的,只是突然間想通了自己過去活得輕鬆恣意又純粹,不是因為他能力有多好,而是因為父母為他提供了一個相對穩定的生活環境。
現在,該是他真正面對生活的時候了。
兩個月後,張母搶奪方向盤的案子出審判結果,鑑於她是初犯、偶犯,認罪認罰態度良好,且她的家屬主動賠償了傷者的經濟損失並取得傷者諒解,故而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對其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緩刑二年。
張母無法承受這樣的結果,她原本有體面的工作,有優渥的生活,卻在一夜之間全毀了。
她受不了。
她瘋狂地摔砸東西,歇斯底里尖叫哭鬧,折騰得樓上樓下的鄰居都不得安寧。
張父對於妻子搶奪方向盤的瘋狂心有餘悸,此刻再被她的無理取鬧折磨,他毅然決然提出跟她分居,實在受不了她這樣情緒化和不可理喻。
張母逼迫張文煥回家住,陪著她。張文煥不願意二十四小時都受她掌控,堅決拒絕了。
在張母罵跑五個保姆後,張文煥索性不再請新保姆,他該上班上班,該出差出差。
待他一週後從外地回來,家裡堆了不少外賣盒子,張母臉色憔悴地跟他道歉,流著淚說自己知錯了,一個人在家裡憋得她快要發瘋。
這一週獨自在家,她才知道有多可怕,她的腿還沒完全康復,一個人連樓都下不了。沒有保姆照顧,她上廁所、洗澡、吃飯都是問題。
如果以後兒子、丈夫都不理她,那她活著還有什麼盼頭?
張文煥沒有被她的眼淚迷惑,他只給她兩個選擇:要麼找保姆照顧她,要麼她自力更生,他不可能搬回家來。
他身為人子,不可能不管自己的母親,但他也不願意被母親操控著過生活。
張母沒辦法,最後妥協了,同意讓保姆來照顧自己。
丈夫怕她,兒子跟她離心,往後留給她的日子只剩下慘淡和煎熬。
當然,這是後話。
參加過婚禮的次日,李南照惦記著周明柔,提出要去見周明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