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頁(第2/2 頁)
「你面對的是黑暗罪惡中最會隱藏的怪物,沒有之一!」
「為什麼?」
景承慢慢睜開眼睛,目光閃爍著興奮的貪婪,如同發現獵物的怪獸。
「披著羊皮的狼在羊群裡並不可怕,只要仔細甄別,就會被發現,最麻煩的是,如果羊群中有一頭認為自己是狼的羊,那不管你怎麼找,你看見的都是羊……」
第八章 第二個怪物
雖然這是我極力不想承認的,甚至有些不服氣的嫉妒,他對兇手的心理畫像遠比我要全面詳細和精準,我在警校努力學到的一切,好像在這個瘋子面前不值一提。
他對兇手的描述極大的縮小了甄別範圍,我細細把他的分析重新梳理了一遍。
110指揮中心值班的警員安排並不是固定的,就是說任何值班警員都有可能接到這通報警電話,為什麼剛巧是我接到?
包括第二個打進了的報警電話也是,沒有如此巧合的事,除非有人知道我值班的具體時間。
兇案發生的時間正好是我在宿舍休息的時間,而這段時間我沒有時間證人,16號送來的匿名快遞因為我好奇心很重,一定會在工作休息之餘去拆開快遞,這樣我的指紋會留在上面。
而兇案現場留下的警員編號可以讓警方很輕鬆的找到我,這樣我一定會帶著死者的手機出現在案發現場,剩下的就水到渠成鐵證如山的面前我成為百口莫辯兇手。
我從案發現場被帶回警局,可兇手卻透過成為證物的手機發來簡訊,告之我藏匿在椅子下的手銬鑰匙以及房卡,還有逃亡的路線。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