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第2/5 頁)
手拿著平板,另隻手握著銀叉將香腸送入嘴中眼睫輕垂,神態閒適。
如果將平板換成報紙或者書,跟黎一明沒兩樣。
這是個紙媒沒落的時代,黎一明時常會惋惜地感嘆,閱讀最質樸的樂趣在於翻動紙張,只可惜這種樂趣逐漸被科技取代。
這幾年報社和雜誌社倒閉了一家又一家,方嚀問過他,既然這麼惋惜,為何不投資一把,他財力雄厚,那點錢不過灑灑水。
黎一明坦誠地說:“我是商人,即使再喜歡一件東西,如果它不能給我帶來價值,那就沒有投資的必要。”
他的語氣淡然,毫不掩飾地承認自己作為商人的本性,在聽到這個回答後,方嚀有些矯情地問道:“那我呢?”
我能給你帶來什麼價值呢?值得你在我身上投資。
可能對於黎一明來說,他給她的不過鳳毛麟角,但對她來說,卻已經是一輩子也不可能夠到的物質條件。
“你啊,”黎一明衝她輕笑,“到我這個年紀,情緒價值比什麼都重要,而你就是上天給我最好的禮物。”
這句話在當時的方嚀聽來,無比浪漫。
可現在仔細想那句話的含義,不過是她作為年輕女孩兒,為他日漸蒼老的年紀帶來一絲鮮活,讓他忘卻追不過時間的無奈,所以他才相應地滿足她的物質和生活。
這種關係真的很像是“寵物”與“主人”。
就像黎雅博說的那樣,他喜歡養狗,而他的父親喜歡養她。
人人都知道人人平等,而人人也都知道,在絕對的階級和物質差異下,平等就是個笑話。
現在黎一明死了,她難過悲痛,但這到底是因為黎一明是她的丈夫,還是因為黎一明是她的“主人”?
“我臉上有東西?”
低沉的語氣裡夾雜著打趣,方嚀回神,這才發現自己在回憶黎一明的時候,居然是看著黎雅博的。
“沒有,”方嚀不知道該用什麼藉口去解釋,只能老實說,“我就是看著你,突然想到你爸爸了。”
用餐的手一頓,黎雅博眼神平靜,沒有波瀾地望了她幾秒,然後問道:“是嗎?想到他什麼了?”
“沒什麼,”方嚀隨口說,“只是想到你爸爸也喜歡吃這種曼城香腸。”
她勾了勾嘴角:“或許是父子間的遺傳?都喜歡同一種食物?”
黎雅博微挑眉,笑容溫和。
“有可能。”
氣氛和諧異常,餐桌上的三人用餐姿態優雅,手中銀具只發出極輕微不可避免的響聲,安靜用餐的黎雅學看看大哥,又看看方嚀。
他能想到在大哥回來後,方嚀應該不用再那樣整天被氏族親戚們煩擾,卻想不到大哥和方嚀間會相處得這麼……和平。
方嚀剛嫁進來時,黎雅學還小,給她使過不少絆子,她從不抱怨,也從不找父親說道。
人最恨一拳打在棉花上,不痛不癢,十歲的小男孩惱怒非常,將人生這十年裡所學到的、能想到的最惡毒的話說出了口,試圖達到羞辱她的目的。
而她聽了,也只是柔聲說。
“雅學,我從來沒想過當你的媽媽。”
下一秒,她又說:“而且我還這麼年輕,你叫我媽媽,還把我叫老了。”
“……那你為什麼還要嫁給我daddy?”
黎雅學的語氣裡帶著稚嫩卻直白的懷疑:“你這麼年輕,你比我大哥還要小。”
“是為了錢吧?因為我daddy很有錢。”
所有人都是這樣認為,不然她那麼年輕,為什麼要嫁給一個年紀甚至可以當她父親的老男人?
“如果我說不是,你信嗎?”方嚀輕聲說。
“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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