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早飯恰了麼(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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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修齊天賦異稟,得曹少欽發見,收為徒弟,傳授武功,提拔到了身邊。
這回也被派了重任,帶了宿衛營的十名軍健,縱馬疾馳,奔赴容吉縣,調查張寶案。
沿途驛站換馬。
上午出發,午後即到了地方。也不經過縣衙。在當地僱傭了個識路的,就去了田家村那財主家。
其時,正逢他那死去的二兒子四七。為了祭奠,家中請了僧人在唸經。
文修齊等闖入到他家裡。
財主驚怒,喝問:“你們是什麼人?”
文修齊道:“你害死田小月、張寶,事發了,我等奉命前來抓你!”
財主驚疑,狡辯道:“胡說!你們可有公文?知縣老爺可與我交好!”他心裡想:我與知縣交好,怎麼可能派人來拿我?
文修齊冷笑:“我們是宮裡的。”
財主驚愕!
“拿下!”文修齊道。
兩名軍健上前,將他抓住,捆綁了起來。
文修齊:“帶走!”
財主被扔到了馬上,一行人縱馬走了。卻沒離開田家村,而是去了墳地。招來附近村民。
挖墳。
左近村民聞聽訊息,有跑來看熱鬧的。聽聞宮裡來人,議論紛紛。
財主二兒子的墳被挖開。
棺木也被撬開。
臭氣湧出,屍體早已腐爛。
只見裡面有兩具屍首。
其中一具,是女屍,嘴中被塞著木頭,捆綁固定。身上還穿著紅裝。手腳都被繩子捆綁著!外被被服裹著!
蔭閽風俗,自古就有,不足為奇。
古時有以活人配蔭閽的。
但是,隨著儒家大盛,仁義價值觀下,此風俗被明令禁止。
移風易俗。
蔭閽所配,都為過世者。
譬如甲喪子,子未婚。則可尋有喪女的人家、並無婚約,雙方家人商量、匹對八字之類,看能否讓蔭世的子女成對,不至於在那世界孤苦無依。
購財主竟然以活人給兒子配蔭閽!
文修齊望向那財主,忍著憤怒,凜然正氣,朗聲說道:“那晚,張寶來救人,被你撞見,你命人打斷了他的雙腳。他不久重傷不治身亡。其父悲痛欲絕,不久也過世了。其母張氏到京城去告御狀。此事上達天聽。我等奉陛下之命,來調查此案。你身為皇莊管事,不思為君盡忠,卻在地方,仗勢欺人,殘害百姓,敗壞天子聖譽,實在罪該萬死!”
財主臉色煞白。村民對他深惡痛絕,聽了文修齊的話,紛紛叫好,直呼陛下聖明。
文修齊留在了容吉縣。
還要對其他涉及內廷的案件,進行調查。
有兩軍健,抓了財主,即刻回京城去了。
當天暮晚,就到了京城。
張氏本以為大鬧皇宮,會得重罪!
哪知,被曹四安置在內宮獄,好吃好喝的招待。早上熱粥點心;中午白米飯,三菜一湯;晚上又是有魚有肉。
曹四對她說:你安心的在這裡等待。你的事情,陛下知道了。已經派人去抓那財主了。最快今天晚上就能回來。
張氏感激涕零。
晚上,張氏臥在床上,輾轉反側,難以入眠,想起今天遭遇,簡直就像做夢一樣!
忽然,房門被拍響了,外面一個小吏叫道:“張嬸,張嬸,睡了麼?”
張氏道:“什麼事?”
小吏道:“那財主被抓來啦,曹大人叫你去看呢。”
張氏急忙起身,開啟房門,隨著他去了。
財主早就到了。
曹四已經對他審訊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