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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坦克飛彈,那末,以軍的反坦克能力將會進一步加強。
10月14日,埃軍發動進攻時,其主力是裝甲部隊。裝甲部隊在步兵前面向目標實施突擊。當埃軍裝甲部隊在臺地上出現時,隱蔽在射擊陣地上的以軍坦克一齊開火。這些射擊陣地,大部分是由工兵構築的坦克掩體,每輛坦克準備了1個,每個坦克排準備了3-4個。每輛坦克在1個陣地射擊的時間最多2‐3分鐘,坦克的射擊和機動均由連長指揮,射擊的目標按戰鬥前的計劃確定,射擊距離通常為300-
400米,有時更近一些。埃以兩軍每日坦克損失數量如下表;
255頁表格:阿以雙方在戈蘭戰線的坦克損失數(推算)
256頁表格:埃以雙方在西奈戰線的坦克損失數(推算)
二、戰鬥轟炸機
一架戰鬥轟炸機必須擊毀12輛坦克才能證明它是一種有用的、有效的反坦克武器。要作到這一點,必須具有處於空中優勢和敵防空體制薄弱的條件。為了證實這些問題,下面讓我們分析一下戈蘭高地和西奈戰線的情況。
以空軍在受領直接航空火力支援任務後,對敘軍裝甲部隊實施了突擊。突擊中;被敘軍防空部隊擊落約30架飛機。後來,以色列空軍癱瘓了敘軍的防空配系,奪得了空中優勢,才獲得了在戰區內行動的自由。10月12日,以空軍支援地面部隊對敘利亞領土發動了進攻。
西奈戰線的情況也是這樣。當埃及陸軍在防空飛彈的保護傘下實施進攻期間,以空軍飛機在支援地面部隊作戰時並未能發揮作為反坦克武器的作用。而10月14日,
當埃及陸軍越出防空飛彈的保護傘實施進攻時,以空軍戰鬥轟炸機與地面部隊協同行動,有效地阻止了埃軍的進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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