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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貪杯,吊兒郎當的樣子,他父親經常數落他沒出息,不如二哥幹得好。可劉邦雖是個小混混,卻志向遠大。有一回到京城鹹陽出差,見了皇帝那種排場,他就想入非非:&ldo;大丈夫當如此。&rdo;經過一番浴血拼殺,劉邦成了皇帝。公元前199年,他在新建成的未央宮大擺酒席,宴請群臣。在給父親敬酒時,洋洋自得地問:&ldo;現在我跟二哥比誰家業大呀?&rdo;
跟劉邦不同,年幼喪父的華盛頓是個好小夥,勤勤懇懇,白手起家。1750年,18歲就買下了謝南多亞河谷1459英畝的土地。這是他買下的第一批地產。等到他當總統時,已經擁有幾萬英畝的邊疆土地,光在賓夕法尼亞西部,就有差不多5000英畝。這些地產並不是華盛頓利用權力巧取豪奪得來的。可華盛頓不僅不能把美利堅合眾國視為自己的&ldo;產業&rdo;,就連保護自家土地的所有權,也力不從心。
在獨立戰爭結束後,華盛頓有一次去訪問以他名字命名的華盛頓縣,那裡有些人對他的一片土地所有權有爭議。當那些人硬是不同意華盛頓提議的解決方案時,華盛頓火了,他從座位上站起來,手裡提拎著一塊紅綢手絹,說:&ldo;我擁有這塊地,就像我現在擁有這塊手絹一樣千真萬確。&rdo;
可是那些擅自佔地者一點也不給華盛頓面子。華盛頓臭罵了他們一通。不料佔地者裡有個傢伙恰巧是治安法官,他立馬就以華盛頓將軍惡語傷人為由對他處以罰款。要是華盛頓也能像劉邦那樣,有槍就是草頭王,殺人如同宰小雞,誰還敢跟他爭地產呀?
別說劉邦、朱元璋這等狠角色了,就是和華盛頓同一民族的克倫威爾,做派都是截然不同。克倫威爾在1653年就任終身護國公,實行軍事獨裁。可哈林頓(1611-1677)卻沒有跟著起鬨嚷嚷英國出了個克倫威爾,而是認為英國應該實行共和制。他在《大洋國》諷喻克倫威爾應該功成身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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