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行軍蟻(第1/2 頁)
沒多久雪莉楊也過來,她對老胡很感興趣,左右打聽,老胡這人心細,雖然對雪莉楊很有好感,但他警惕心很強。
老胡見打聽不出有用的資訊,亂侃了會大山,說了一句等會換他,先回去睡覺了。
鄭清文走了的老胡,轉頭看了一眼雪莉楊,問道:“你對老胡很熱情啊?”
雪莉楊看他神色不對,語氣帶著不滿,忍不住莞爾一笑:“吃醋了?”
鄭清文聞言撇撇嘴,目光看向外面,他也不知道內心咋想的,難道真吃醋了?
“行了,我只是感覺這人有本事,不簡單,並且他身上有一股土腥味讓我熟悉又陌生。”
鄭清文內心瞭然,雪莉楊是實用主義者,雷厲風行,看中老胡本事,拉攏他也正常。
至於土腥味什麼的,應該是老胡來之前去內蒙野人溝下墓所帶來的。
作為搬山道人後代,天生對於土腥味熟悉,基因傳承,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的兒子會打洞,這也可以理解。
“這把槍你拿著吧。”
鄭清文愣了一下,看了看她從背後掏出一把黑色手槍,遞給自己。
鄭清文下意識接過。
這是一把國產大黑星手槍,悍匪最愛。
優點很多,威力大,射程遠,一槍命中,身上一個大窟窿。
缺點就是後坐力大,槍身比較重,女人用這把槍,還有種反差萌。
鄭清文之所以對這把槍很熟悉,那是他記憶中用過。
之前去進沙漠,隊伍里人人一把大黑星。
鄭清文把玩了會手槍後,重新還給她:“不用了,你留著防身,我還有一把手槍。”
雪莉楊驚訝看著他:“你也藏了一把手槍。”
鄭清文笑了笑:“什麼叫我也藏了一把槍,我本來就有,而且很大。”
本來想開句玩笑,可這妹子聽不懂。鄭清文直接從揹包裡掏出那把沙漠之鷹。
雪莉楊手電一照,金光耀眼,瞬間呆滯,小嘴微張。
剛才鄭清文把玩大黑星時,胖子和老胡倆人對槍械碰擊聲很敏感,聽的槍上膛退彈,兩人就看過來了,現在看到他拿出一把大金色手槍,胖子瞬間瞪大眼,都挪不開了。
“老胡,你看到了嘛,金的!”
老胡側著身子,偷摸看著,低聲道:“廢話,這麼耀眼,我又不瞎,能看不見嘛。”
胖子湊過來,眼睛滿是財迷,就差流口水了:“這金子還能做成槍嗎?這不是浪費嘛,也不怕炸膛。”
“當然能做成槍,這種槍只是表面鍍了一層黃金,內部結構不變,所以你擔心的炸膛根本不可能。
我還聽國外有黃金做成的AK呢,威力更大。”
“鍍了一層黃金啊!”胖子聞言有些失望,還以為純金的呢。
老胡不滿:“鍍了一層黃金也不便宜啊,就這鍛造工藝,你有錢都沒地方買。”
胖子一想也是,怎麼說也是黃金,再加上做成槍,對於愛槍之人更是無價之寶。
“這小子也太奢侈了吧,一看就是美國妞送她的,呸,吃軟飯的小白臉。”胖子羨慕壞了,使勁冒酸水。
老胡也羨慕啊,對黃金手槍更感興趣。
不遠處的鄭清文聽到他們竊竊私語,笑了笑,看著雪莉楊低頭把玩沙漠之鷹,一臉感興趣的模樣。
“你喜歡就送你了。”
雪莉楊抬頭看了看他,搖搖頭,將手槍還給他:“算了吧,太重了,我用的不習慣,這把黑星手槍我都不順手。”
“你從哪弄的這種手槍?還是金色的,像是馬格南之鷹,但你這把比馬格南之鷹多了很多稜角,槍身更重……”對於不愛紅妝愛武裝的雪莉楊來說,槍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