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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至少,作為No的追求者和Pun的對手,我成全了我自己……將來回憶起少年時代的自己時,我會釋然地想,我曾喜歡過一個很好的男生,雖然他喜歡的另有其人,但那時的我,也已經很好,而且,也努力地爭取過,就只是我們沒有緣分而已。
我這樣想著,暗暗呼了口氣,站起身來,走到陽臺外面。此時此刻的曼谷,正被無邊無際的夜色籠罩著,很美也很朦朧。
我知道,終有一天,我會滿足於只和No做朋友;終有一天,我會真心祝福他和Pun;終有一天,我會徹底放下這段感情;終有一天,我會釋懷地把我的初戀擱在我17歲的少年成長路上……而且,終有一天,我也會遇到那個能彼此喜歡的人。我相信,他就在前方路上等著我。
作者有話要說:
☆、(十二/尾聲/最終章)
(十二/尾聲/最終章)
我現在幸福嗎?
當然幸福了。
在No主動回到我生活裡的這個晚上,我在心裡不止一次這樣問自己,也不止一次這樣回答。
在我和No再次成為普通朋友,在我的潛在情敵Eoen高調地走到前臺,在我和Em尚未分手而No依然被Yuri單方面欽定為男友的錯綜複雜的狀況下,我居然還覺得自己幸福,這怎麼看,好像都有點精神勝利法式的自欺欺人的意味……但在這個晚上的許多時刻,我的確覺得自己很幸福。
我真的是幸福的。這是我發自內心的真實想法,並不是一種自我催眠和自我麻痺。
就我看來,判斷一個人在某個時刻或某個階段幸福與否,取決於你怎樣理解幸福的定義。如果你眼中的幸福是一個“王子和公主從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童話式結果,那麼,我顯然離幸福還很遠。
但如果你已經過了喜歡看白馬王子或白雪公主式的童話故事的年齡,或許就會明白這樣一個淺顯的道理:不管在童話故事的最後,是王子和公主,王子和灰姑娘,還是王子和王子走到一起了,也不等於他們從此真的就不會再分開甚至是反目成仇了。
如果我們把人生看成是一次漫長的旅行,童話故事裡那個“王子和公主從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式的大團圓結局,其實也不過是某個能稱之為幸福的瞬間,在那之前或在那之後,用另一位也很聰明的臺灣繪本作家的話說就是:“人生值得一活,就因為在任何一個時間點,每種角色都同時有著不幸的特質和幸福的潛力。”
總之,因為之前的經歷,我比誰都明白,幸福從來都不會一蹴而就,更不可能永久擁有,換一句話說就是,我們固然隨時都可能會幸福,但永遠需要付出努力。
所以,當我在No家大門口守了好幾個小時後,看到他突然出現在我面前,那一刻,我的心情簡直無法形容。No肯定從我仍然一副在校模樣的打扮中看出來了,我放學後還沒回過家也沒吃過東西,為了照顧我的自尊心,他故意說自己是因為餓了想吃東西才這麼晚出門的。
雖然因為之前的分手和Eoen強勢出擊的緣故,我的自信心多少有些受損,不過,依以往的經驗,我其實已經猜到了,他在這個時候還推著摩托車出來,肯定是為了去找我……我怎麼可能不幸福呢?
是啊,當我知道,這個晚上,就算我一放學就回家,洗過澡,吃過飯,舒舒服服地待在空調房裡生悶氣,也能像從前一樣見到No……我怎麼可能不幸福呢?
不過,我清楚地知道,這個晚上,我們還是要這樣相見才最有意義……哪怕現在的我又累又餓又疲勞,好像隨時都可能倒地睡著似的。因為我明白,比起在我家裡見到我,No一定更願意看到這個偷偷等在他家門口碰運氣的我。
雖然我一向自恃聰明,認為自己學什麼都很快,但我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