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撫卹金的分配(第1/1 頁)
接下來,彭主任向林文光的家屬宣讀文書上的內容。
並不時停下來跟她們解釋聽不懂、或有質疑的地方。
賠付標準按照國營單位來,可是磚廠屬於地方性質,平常的工資發放就遠遠比不上人家國營單位。
就比如林輝光和林武光,都在煤礦裡上班,戶口遷到礦上去了,每個月能拿到八九塊錢的工資,加上單位發放的其他福利,十塊錢都不止了。
而林文光在磚廠上班,戶口還在壠上生產大隊,每個月最多才能拿到五塊錢的工資,沒有其他福利。
不過,像林文光這種半工半農的,除了在磚廠拿工資以外,還可以在生產隊掙工分。
農忙時掙工分,農閒時掙工資。
日子也比純掙工分的人好過些。
奈何林文光家裡情況不好,張桂蘭在世的時候身體一直不好。掙的工分少,還長期需要治病吃藥。
他拼命掙來的工分和工資供養這個小家,就已經顯得有些捉襟見肘了。
後來,張桂蘭去世了,孩子們都還小,需要人照顧。
林文光的工分、工資,全都交給黃鳳英掌管。
希望老母親能幫他把孩子們照顧好。
然而,黃鳳英本年紀大了,精力有限,照顧不了三個幼小的孩子。
加上程香蘭和李二梅的竄掇,便把林文光給她的工分和工資平均分給了她倆。
照顧孩子們的責任也分攤給她們。
如果她倆真要是善良的好嫂子、好伯孃,孩子們的日子還是好過的。
但是……
嗨!~扯遠了。
言歸正傳,按照煤礦工的賠付標準,林文光的這筆撫卹金,是由工資加喪葬補助金起來算的。
可是,磚廠根本拿不出那麼大一筆錢來。
於是,監管磚廠的部門——公社和縣政府,也要擔負起責任來。
金額結構便是:磚廠出三分之一、公社出三分之一,縣上出三分之一。
總共加起來就是八百零五塊五毛錢。
當彭主任把數目念出來時,黃鳳英激動的心跳加速、渾身顫抖、兩眼圓瞪。
這麼多的錢?
之前聽到說縣上財政給了兩百多塊錢,她就已經高興的不得了了。
這會兒聽到的是三倍數目!
媽呀!
她不是在做夢吧?
居然能賠到這麼多的錢,她該拿這些錢買些什麼好呢?
買肉吃……不不,還是買白米、白麵……算了,還是買粗糧划算些。
嗯,還要去扯幾尺好一點的布料來做兩身新衣服。
黃鳳英正在美滋滋的想著錢該怎麼花。
接下來的內容卻像澆了一瓢冰水似,直接讓她從美夢中清醒過來。
因為撫卹金不是給她一個人的。
而是按照家屬的身份來分配。
配偶40%,子女30%,父母30%。
“怎麼能這樣?!”黃鳳英頓時急了,也顧不上尊敬的楊副縣長在不在場。
跳起腳來,揮舞著雙手,大聲質問道:“我是林文光的親媽,他是從我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楊秀禾算什麼呀?她才剛嫁進林家來沒幾天,對這個家一點貢獻都沒有,憑什麼她比我拿的多?還有,她才一個人,孩子是三個,憑什麼孩子們加起來還沒有她一個人的多?這麼分配根本不合理!不能這麼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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