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7章 不讓取保候審?我直接上手段!(第1/4 頁)
第508章 不讓取保候審?我直接上手段!
取保候審,一般指的是在某一案件當中,執法部門和檢察部門認為犯罪嫌疑人不構成嚴重的社會危害。
或者,犯罪嫌疑人犯有嚴重的疾病。
需要在外面進行治療,而看守所或者監獄內沒有相應的醫療條件。
犯罪嫌疑人,脫離不了管轄和看管,隨時可以進行羈押。
這種情況下,可以進行取保候審。
只不過在取保候審期間,面對著執法部門的傳喚,犯罪嫌疑人,需要隨傳隨到。
當然…張洪濤的取保候審不適用於用以上幾點來申請取保候審。
為什麼不適用?
因為犯罪嫌疑人構不構成嚴重的社會危害性,這是需要看檢察部門和執法部門來認定的。
現在許明遠已經表明了,要對張洪濤採取一定的措施。
那麼從這一點上來看…以不構成嚴重的社會危害性進行取保候審,肯定會被拒絕。
話說回來。
還有另一種強制的取保候審的方式,那就是對於一些判罰較輕的拘役或有期徒刑,如果案件未完結的,且已經達到了相對應的判定的刑期。
在這種情況下是完全可以進行取保候審的。
張洪濤現在就是這種情況,案件未完結,但是從被看守開始算起,到一審結束,再到現在上訴二審,已經被羈押了將近四個月的時間。
最多兩個月,就可以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取保候審。
而不是按照許明遠的威脅,需要在看守所內待一年的時間。
在離開看守所以後,蘇白很快就向執法部門和檢察部門申請了取保候審。
只是卻遲遲沒有得到執法部門和檢察部門的同意。
對於這一情況,蘇白也早有預料。
畢竟…按照法律的程式來講,應當在期滿六個月之後才能實行強制性的取保候審。
也就是兩個月後,才是取保候審的最終期限。
目前張洪濤,還沒有被羈押六個月,只能再繼續等下去。
…
而檢察部門那邊。
秦霄辦公室內,許明遠在得到張洪濤的取保候審申請材料的時候,第一時間向秦霄做了彙報。
秦霄詢問了許明遠對這件事情的看法。
許明遠當即開口表示:“秦主任…如果再等兩個月,張洪濤就已經被羈押六個月,按照法律程式來講,的確是可以進行取保候審。”
“這一點咱們可能就拖延不下去了,畢竟這是法律規定的取保候審的必要條件。”
“這一點是沒有任何的擦邊的情況可以講的。”
“咱們要拖只能拖最後兩個月的時間了。”
“不過話說回來,秦主任,上面給咱了這麼大的壓力,咱們也頂了這麼長時間的壓力。”
“上面難道沒有一些說法嗎?”
“難道說上面就給個壓力,咱們就一定要做這麼風險大的事情,在合規的情況下雖然說咱們可以一直以補充調查為理由來對張洪濤進行審查,但是等到取保候審以後,咱們可就沒有什麼太大的推進進展了。”
“再想拖下去,可能就要走非法的程式和流程了。”
“走非法的程式和流程可是要擔著很大的風險的,咱們總不能因為上面的一個招呼,來擔這麼大的風險吧?”
“這麼一直拖延下去…也不是個辦法,秦主任你覺得呢?”
在得知蘇白提出取保候審的第一時間,許明遠心裡面就已經確定了大致的情況。
那就是這件事情,已經不能按照他們原有的計劃進行拖延了。
所以在秦霄詢問自己的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