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合作公社(二)(第1/2 頁)
鍾君義又說:“在核實土地歸屬期間。
如有因糾紛而殺人滅口者,一旦查實,一律抄家滅族。
不要怪我鍾君義言之不預。
諸位對第一條可有異議。如無異議,舉手表決。”
一開始,眾人不知道舉手表決的意思。
當孫老和楊老舉手後,一些鄉民也紛紛舉手。
看到這麼多人舉手,一些有功名的鄉佬,也只好舉手。
鍾君義說:“好,第一條算是透過了。
那第二條:進行人口普查。
任何家族,不得畜養奴僕、丫鬟書童、家丁。
所有賣身契通通作廢。
隱匿人口者,以違反《大郜》罪論處。”
鍾君義剛說完,就有個老先生站起來。
“俺不同意。
那些奴僕,都是花錢買來的。
都是有賣身契的,他們生是俺家的人,死是俺家的鬼。
就這樣輕易給他們自由身,那俺們的損失誰出?”
鍾君義冷冷的說:“你知道《大郜》上,畜養家奴是什麼罪嗎?”
老先生驚恐的說:“死…死罪。”
鍾君義說:“你明知道是死罪,還畜養家奴。
你有沒有大明朝廷。”
老先生結結巴巴的說:“可大明畜奴,何幾一家。
百家,千家都這麼做。”
鍾君義嚴厲的說:“別人俺管不了,但要加入合作社,絕不能有蓄奴行為。”
老先生於是理直氣壯的說:“那這個合作社,俺不參加了。”
鍾君義說:“好。既然你不參加,那你可以回去了。
還有人要走的嗎?”
鍾君義剛說完,就真有人打算走,但有幾個人被拉住。
最後走了三個人。
鍾君義看了一下在坐的人,然後又說:“你們真的都不打算走了嗎?
那麼你們畜養的家奴,就要全部在縣衙登記入冊,重新入籍。
你們有意見嗎?沒有就舉手決定。”
還是孫老、楊老先舉手,其他人都舉手了。
“好,既然大家都同意,這一條就當透過了。
人生而高貴,何來高低貴賤之分,合作社不需要有高高在上的貴人。
更不希望有低人一等賤民,這是合作社的目標。
這也是為何要廢奴、廢僕的原因。
往後,你們始終要以身作則,不輕賤他人,你們能做到嗎?”
當時就有許多鄉民響應,說能做到。
那些原本就是黑戶的人,一個個非常激動。
“當然,一些大家族,需要洗衣做飯,打掃庭院的下人。
還是可以僱傭一些下人的,你們屬於僱主和僱傭的關係。
僱主不滿意可以辭退,但不得隨意打罵,更不能使用家法。
他們的人身權利屬於個人,而不是僱主。”
鍾君義接著說:“第三:合作社實行糧食統購統銷。
任何個人,不得從事糧食銷售工作。
東明的大小糧倉糧店,一個月之內,做好與縣衙的交接工作。
這一點尤為重要。
大明這些年為何民亂四起,就是糧食掌握在少數人手裡。
他們運用險惡手段,低買高賣,囤積居奇。
從而達到霸佔他人土地,和蓄養奴僕的目的。
民以食為天,這是亙古不變的道理。
合作社本著糧食安全第一的原則,杜絕一切企圖用糧食危機,來控制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行為。
並保證,糧食售價,不得高於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