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陳亦訊:我做出了一個(第2/3 頁)
..”
說到這裡。
陳英的嘴唇一抖再抖。
黃仁聽到陳英說的話十分驚喜。,
“你說你要花五千萬買下孤勇者的版權??”
黃仁在聽到五千萬後,
兩隻眼睛宛若燈泡一般放著金光。
要是有了著五千萬,
演唱會的事情可是十拿九穩了!
黃仁回頭看了一眼葉楓,
卻發現葉楓對於這件事情一點都不著急。
黃仁旋即看向陳亦訊,
陳亦訊笑著說道:
“是的。”
“我們是打算花五千萬買下永久唱孤勇者的權利。”
“但是這首歌后續的點唱分紅,我們一份不拿!”
“...........”
陳亦訊只是想要唱這首歌。
他真的是太喜歡這首歌了。
一方面是這首歌確實很好,
另一方面,
這可是葉楓給他編寫的歌曲!
自己作為葉楓的小迷弟。
想要唱這首歌也顯得很正常了。
黃仁轉頭看向葉楓說道:
“五千萬的價格很公道了。”
“後續歌曲的點唱錢他們也不和我們分。”
“光是靠這首歌,我們估計就能大賺一筆!!”
“..........”
黃仁作為經紀人,
給葉楓分析了一波利害關係。
總的來說,
五千萬買個陳亦訊,
百利而無一害!!
陳英與陳亦訊焦急的看著葉楓,
雖說葉楓對這首歌看不太。
但是五千萬就把這首神曲賣出去了........
從陳亦訊的角度來看,
還是有點懸的。
然而,
葉楓在聽到黃仁的點評之後。
竟然毫不猶豫的點頭應道:
“行啊,賣你了。”
“反正這首歌我也確實不想唱。”
“和我以前的風格差別太大了!”
“..........”
陳英和陳亦訊在聽到葉楓親口答應之後。
差點高興地蹦了起來。
要知道,
他們剛剛可是剛花了五千萬隻為了買葉楓的一首歌啊!
這個訊息要是傳出去,
恐怕又會是一個圍脖熱搜!!
雙方利落的簽完了合同,
走完了流程。
陳亦訊和陳英便十分高興的走出了葉楓的別墅。
剛走出去沒多遠,
陳亦訊十分懊惱的大喊道:
“壞了!!”
陳英有些疑惑,
“壞了?什麼壞了?”
“剛剛才成功買下神曲,怎麼會壞了呢?”
陳亦訊急忙說道:
“我忘記問葉楓要一張演唱會門票了!!”
陳亦訊面露悔色,
時不時的用拳頭敲打著自己的腦袋。
為自己把這件十分重要的事情給忘記,
而感到特別的後悔。
陳英看著陳亦訊懊悔的樣子。
沉默片刻說道:
“你說,”
“如果咱之後搶不到票。”
“但是呢.......”
“你在開演唱會的時候,”
“請葉楓來當你的嘉賓怎麼樣?”
“..........”
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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