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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何況早都被燒焦了。有一點高文肯定會掩飾,警方在追捕中曾擊中死者車輛的右後胎。必然如此,超速行駛你最多對前車追尾,若是逆行大不了就是會車,但是朝陽橋是直行路段,要想從護欄飛出去,轉彎是沒可能的,只有右胎中槍失去平衡,汽車直接沖向橋外。
好吧,我分析到這些了,依然沒用,他還是死了,開槍的警察也不會被處理,雖然李凱連嫌疑人都算不上,不過面對拒捕,換我也會爆胎。
我把坐椅往後調,歇一會兒,當然不能睡著,估摸那兩個斷背山溜達到城裡,找個110報告車型車牌,考慮到警察的工作效率,我能有半個月到一年的安全期。可要是哪個警察好事,打聽劫匪的長相,電腦繪圖後發現和大名鼎鼎的歐陽楠吻合,而且逃犯居然持槍!那我能借這輛捷達的時間就不多了。我算逃犯還是嫌疑人?我剛才真該問問高文,我還沒上法庭,沒被定罪,要是局裡定了歐陽楠是逃犯,再見著我可就不是爆胎那麼簡單了,當場擊斃?爆頭?這幫逼養的!
然後我該怎麼幹?我出來可不是逃命的,就這回我要堅持到底,不能再懦弱。我使勁兒鼓勵自己,還是不行,渾身疼得厲害,傷口跟車裂似的拽著疼。那好,第一件事是換藥。也許沒第二件事,案子亂成一團。李凱怎麼開走的奧迪?什麼時候弄走的?他怎麼找到我的?昨天從哪裡開始跟蹤我的?盧放是誰?歐陽桐找他有什麼事?他人都死了,我去冒充他,對哪個活人有好處?那個人和歐陽桐的死有沒有關係?得了,毫無頭緒,活一天算一天吧。
陳潔的車到了,從我旁邊經過,她自然不知道我在這輛車裡,停在我前面約三十米遠的路邊,下車攥著手機張望。我等了半分鐘,觀察附近有沒有新來的車,或是她有沒有做出不符合她習慣的小動作,所謂的手勢暗號。沒看出異常,我留在車裡,換個電話打給她,我看著她,問:&ldo;到了嗎?&rdo;
她還是過了幾秒才反應過來那是我:&ldo;哦?你哪兒來那麼多手機?&rdo;
&ldo;我下午無聊,搶了家手機店。&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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