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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大點的警察問我:“你還記得昨天晚上那個賣孩子的長什麼樣嗎?”
我點了點頭說道:“三十來歲,留著兩撇八字鬍,梳著一個大背頭,大概一米七五的樣子,有點魁梧,哦,對了,他臉上還有一道大約三公分長的刀疤。”
聽我這麼一說,兩個警察頓時一愣,互相看了一眼,都露出了不可置信的神色。然後那個大一點的警察撥通了一個電話:“檔案室嗎?把228號案的嫌疑犯的照片發我一份。”
沒過多久,那個警察的手機一響,他拿起來,然後遞給我看,說:“你昨天晚上見到的是不是他?”
我定睛看了兩眼,照片是黑白照,有些陳舊,不過我還是一眼就辨認出來了,我連忙點頭說道:“沒錯,沒錯,就是他。”
兩個警察更加驚訝了,道:“你再仔細看看,確認沒錯?”
“化成灰我都認得。”這傢伙三番兩次地戲耍我,想要不記得他都難。
“不對呀,不對呀。”兩個警察連連搖頭。
我連忙問他們怎麼了,那個大點的警察問我,你知道228焚燒童屍案嗎?
我搖了搖頭,然後那個大點的警察就開始給我講解起來。
228焚燒童屍案曾經是一件舉國震驚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駱三是個臭名昭著的人販子,被他拐賣的兒童不計其數。
2005年2月28號,因為被拐來的幾個孩子沒有賣出去,駱三就將幾個孩子弄殘,準備讓他們上街去乞討。但是因為失手,那幾個孩子都被他給弄死了。
為了處理掉那些孩子的屍體,駱三將幾個孩子的屍體弄到郊外焚燬,被一個路過的農民看到了,報了案,駱三也就被抓捕歸案了。
因為案情重大,駱三被一審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在2005年4月5日,駱三就被槍決了。
聽完警察的介紹,我不禁大罵了一句:“這種人渣就該槍決,大快人心。”
兩個警察互相看了一眼,大點的警察指了指手機上的那張照片說道:“他……就是駱三。”
我噌的一下就從沙發上站了起來,只感覺後背蹭蹭直冒涼氣,冷汗瞬間就將我的衣衫給浸溼了。
他是駱三,那麼我前兩天晚上見到的是誰?是鬼嗎?我不由想到我兩次報警,警察兩次都沒見到他的情景,瞬間背後的冷汗更多了。
我的臉刷的一下慘白一片,大點的警察看我嚇成這個樣子,不由拍了拍我的肩膀。
而就在此時,大點的警察的手機又響了。
“邢隊,又發生命案了,城西的綠園小區,你快點過來。”
刑隊就是那個大點的警察,掛完電話之後,他遞給我一張名片,說他有事要先走了,如若我還有什麼線索的話,希望聯絡他。
然後兩個警察就走了,下班之後,我疾風如火地回到家中,看看樂樂是不是回來了,可是家裡根本就沒有樂樂的影蹤。
我無力地坐在沙發上,自責不已,樂樂只是一個孩子,她現在會去哪裡呢?會不會又被人販子給拐跑了啊?
突然,一道電光在我腦海炸開,方才邢隊長電話裡說是綠園小區又發生命案了,潘子不就正好住在那個小區嗎。
☆、第三章,連環命案
已經被槍決的駱三、正德街賣孩子、消失的孩子、梅雲奇的離奇死亡,這一系列的事情一聯絡起來,我就有種感覺,綠園小區發生的命案該不會就是潘子吧。
一想到此,我 連忙出門打了個車前往綠園小區。
到達綠園小區的時候,只見綠園小區3棟下面站滿了人。
一位大媽說:“你看到那死人的樣子沒有?老恐怖了,肚子被剖開,腸子和鮮血滿地都是,想想都覺得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