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第4/5 頁)
思,因為他們曾經是多年的夫妻,包括王苟最後說的兩個字:
“雞芭”。
在幫主聽來,這兩個字是王苟脫口而出的謾罵,在葉月聽來,王苟的全文是“你貪圖享樂,貪圖呂崇軍牛高馬大雞芭結實。”
“你這個流氓,不要臉的流氓。”
王苟被憋得滿臉通紅,也被憋出一句完整的話:“我是流氓,但我不嫖娼;你不是流氓,可是你做了雞婆。”
葉月拾起一隻拖鞋,砸向王苟。王苟偏頭躲過了,拖鞋準確地砸在孩子的背上。孩子呀的一聲哭開了,那種弱不禁風的哭泣聽起來就像是一隻飢寒交迫的野貓在絕望地嚎叫。
一天晌午,幫主在送完開水回廚房的路上,王苟叫住了他。王苟讓幫主站在提審室的後門外,自己去提來葉月,將他和葉月一起鎖了進去。幫主無法判斷副所長大人想做什麼,有點不安也有點激動。王苟繞進提審室那頭,從腰間摘下手銬,“幫幫忙,”王苟說:“叫她伸出來,手。”
葉月支支吾吾不肯伸手就犯,幫主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抓住她的手推向鋼筋網那一邊。咔嚓一聲,葉月的雙手就銬在鋼筋上了。王苟又從屁股後面拔出電棍,命令葉月:“嘴張開。”
葉月不但不張嘴,反而把頭深深地埋在胸前。王苟用電棍捅捅幫主的腰眼說:“動手。”
幫主從身後抱緊葉月的額頭,扳平她的腦袋,再騰出一隻手去掐她的腮幫子。葉月咬緊的上下牙床被擠開了一條縫,王苟的電棍指到她嘴邊,但仍然插不進去。王苟咬牙切齒,說出來的話也就刺人了:“粗大嗎?堅挺嗎?”
葉月可能想罵“臭流氓”之類的,可惜沒有機會了,她的牙根一鬆動,電棍就趁機深深地插進舌根。
連幫主都預料不到的是,王苟摁了通電開關,喉嚨裡被觸電的葉月像有一股力量在猛烈地推她,整個上身沉重地往後一仰,把幫主撞向了牆壁。
王苟開啟手銬,短暫的暈厥過後,葉月就甦醒了。葉月沒有叫、沒有哭、也沒有暗自落淚,幫主本來要攜扶她回女號房,被她堅定地甩開了。
假如王苟就此罷手,葉月也許是會忍辱含恨的。問題在於,王苟是一個孤僻、不合群、愛鑽牛角尖的人,這種人不容易另尋新歡,同樣不容易排遣憤怒。要說王苟的生活在離婚之後有什麼變化,那就是學會抽菸了。抽菸不能給王苟帶來出路,一次又一次地提審葉月才是他獨一無二的出路。
話說回來,王苟也不是想提審就能提審葉月的,必須是雙休日才行。首先,雙休日不容易碰上其他幹部,他們都有自己的事要忙;其次,雙休日一般沒有外單位的人來提審人犯,比如公安局的、檢察院的、紀檢委的、律師事務所的,他們也是人,也要雙休;最為重要的是,只有雙休日才能把兒子從託兒所接回來,王小杰入托的是“全託式”託兒所,雙休日才能跟家長見面。
是誰毀了兒子一生的幸福?正是不知廉恥的葉月。王苟沒有什麼可以補償給兒子,唯獨可以為兒子解恨。王苟極少跟兒子交流,非說不可也是千篇一律的那幾句話:
“恨媽媽嗎?”
“不恨。”
王苟攥住那條空褲管問:“腿哪去了?”
“狗狗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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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句對話之後,每一次王苟都要糾正兒子:“媽媽丟了你的腿。”
每天的“領導值班”由閔所長、指導員和副所長王苟三人輪流,以此類推,王苟每兩個禮拜才輪得到一次雙休日有班。這樣,就等於王苟每半個月提審葉月一次,這次如果是週六,那麼半月之後的提審就是週日了。每次提審,幫主都是王苟的得力助手。
葉月其實不用幫主動手,一進提審室就將雙手伸出鋼筋外讓王苟鎖手銬。這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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