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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現在,脅迫他人賣淫、非法囚禁?!我真的是找不到理由給她開脫了。
就算再有苦衷,也不能傷害別人不是嗎?」
-「聞人箐,你給我去死!你活著真是汙染空氣!」
-「我他麼!給我嚴懲聞人箐!她作為明星,身為公眾人物,一言一行都被粉絲看在眼裡並效仿。
現在她嚴重違法犯罪造成的影響極為惡劣,絕對達到嚴重級別的輿情危機,必須嚴懲以儆效尤!
不然就是給世人樹立了一個壞例子,讓不軌之人模仿,法律也失去了應有的威懾力度。
能發槍子兒就別改無期,能無期就別有期,能二十年就不能十九年!總而言之,給我嚴懲!」
-……
事情一爆出,網上聲討的言論便聲響震天!
就是隨便哪個無名的犯罪分子,犯了這樣的罪行被網友得知,也要強烈聲討並關注調查結果的。
更別說是聞人箐了,本來名聲就不好,之前便已罪行累累。
事情繼續往下發展,監控裡其中兩個被解救時嚎啕大哭著被救護車接走的受害者,也站出來。
接受了一家網路媒體的專訪,面部隱在一叢綠植後面,詳細講述了她和另幾個受害者這大半年來的遭遇。
「……她剛開始說的是給我們介紹投資商認識,讓我們去見一見陪著喝兩杯酒,又說是正常的商業應酬,那我們就聽話的去了。
可我們見的幾個投資商…e,從他們的言談穿戴、定的餐廳和開的車等地方,就可以看出不是多有錢,反而還虛張聲勢裝闊氣,我們當然就有懷疑了……」
「之後她解釋說,投資商也有大有小,人家就是那種勤儉性格。然後拿出老闆的派頭,連騙帶嚇,讓我們去和那些人『交流』……說難聽點,就是『交往』!
而在交往的時候,那些人給我們買的包包首飾這些禮物,都被她拿走了,都被她變賣了,錢自然也到了她口袋裡。」
「……後來有一天,那個投資商喝了點酒,就把我…
我反抗,就打得我一身傷,我的拇指掰得骨折了,那個投資商還罵我:「收了我幾十萬,由得著你個□□反抗嗎?!……」
反正就是用汙言穢語罵我。
我這才知道,聞人箐那個女人,是把我們當成妓女在攬客,而她就是老鴇,坐著收錢!」
「……我和另外幾個姐妹當然都不同意,就鬧起來了。但她又拿出我們之前簽的經紀合同,叫了一個律師過來,恐嚇了我們幾個一頓。
再又對我們利誘,一個大棒一個甜棗這樣。說人脈就是要慢慢累積的,現在這些投資商還可以給我們介紹更大的投資商。就給我們灌輸『六人理論』,又說她很紅——黑紅也是紅,知道的比我們多哪兒去了……
我們能怎麼辦?那一次最後只能偃旗息鼓。」
「之後我的辦法就是,和第一個投資商分手。可是她又給我找了一個!
我不願意,她就打電話罵我,威脅我,同時對我用感覺比傳聞中的傳銷那一套還厲害的話術……總之就是連哄帶嚇。」
「……又『交往』了兩個之後,我到底是崩潰了。
我也是家裡的獨生女,爸媽、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和舅舅、叔伯他們寵大的!我受不了那個委屈!嗚嗚嗚……
我決定哪怕魚死網破,也要和她拼了!」
「但是她把我還有另一個人反鎖在了公司租來的宿舍裡,身份證沒收了,手機也拿走了,斷絕了我們與外界的一切往來。
她還得意洋洋地和我說:你一個小屁民算什麼,我手下還有一個出身豪門的呢,不也照樣翻不出我的五指山?
她說的那個出身很好的小藝人我知道,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