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延長多少年?(第1/2 頁)
張兆陽。
京州最大地產商的兒子。
前兩年留學歸國,沒有加入自家公司,反而不幹正事拿著老爸給的五千萬吃喝玩樂,順便創業,最後虧得精光。
本來大家都以為他撞牆失敗要回去繼承家業了,誰知道有錢人就是猛,轉手又拿了五千萬資金開了給力連鎖網咖,短短兩年時間,一口氣發展了十來家,遍佈京州各大繁華路段,是京州網咖業扛把子,也是京州人盡皆知最出名的富二代。
“對,就是那個張老闆。”
黃家健給兩人互相做介紹。
“張總,這是我們公司莫餘莫總。”
“莫總,這位是給力網咖張總。”
介紹完,黃家健就離開了。
莫餘看著張兆陽,隨口應付:“張總,幸會幸會,找我有事?”
他忙著拉人呢,暫時沒空應付眼前的富二代。
張兆陽看了看局面,馬上明白過來,順水推舟:“小事,您先忙。”
“那好,等下再聊。”
莫餘拉著幾人就走到前臺,也沒管張兆陽坐在旁邊,雙方自我介紹完畢之後,直接對陸子波說道:“之前我說的不清楚,重新解釋一下。”
“我說的打職業,其實是當一名電競職業選手。”
“這其中的電競不是你們理解的玩玩遊戲,而是將打遊戲當做一種運動來對待,而職業選手就和體育專案的運動員一樣,要日復一日天天練習,使得自己成為一個專門的、以此謀生、以此為人生規劃的職業電競選手。”
莫餘解釋了一通。
陸子波聽得一知半解。
他問道:“體育運動有比賽,有官方機構發薪,也有獎金,可以接廣告,不知道莫總您說的職業電競選手靠什麼生活呢?現在既沒比賽也沒公司發錢,當這個電競職業選手有什麼意義呢?而且體育運動那麼多種,電競專案貌似一個都沒有。”
“怎麼沒比賽、沒專案呢?《神與神》不就是專案?網咖賽不就是比賽?”莫餘笑道。
“《神與神》確實稱得上電競專案,但網咖賽只有前三名才能拿到獎金,職業選手難道就靠獎金?”陸子波說道。
“既靠獎金也靠工資,還有其他各種收入。”莫餘回答,又別有深意的丟擲一個問題:“你覺得《神與神》能運營多少年?”
“多少年?”
陸子波想了想,回道:“五年?應該不止,好多網遊都能運營到五年以上,《神與神》現在那麼火爆,只要一直保持這種質量,不斷推陳出新,我覺得應該有十年!”
“那麼有信心?”莫餘反問。
“當然。”陸子波理所當然回答:“《神與神》玩法新穎獨創,市面上沒有競爭對手,而且更新勤快,數值平衡也做的很好,有足夠的盈利點,收入高,充滿對抗性,只要繼續保持下去,十年絕對沒有問題!”
“說得不錯!”莫餘笑笑,隨後又問:“如果每年都舉辦像這次一樣的網咖賽,能延長壽命嗎?”
“應該能吧,我不知道,莫總什麼意思?”陸子波問道。
莫餘沒有正面回答,繼續問:“如果每年除了網咖賽,我還像足球籃球一樣搞俱樂部,舉辦各種比賽,分佈到全世界大大小小的國家舉辦聯賽,每年還邀請各個國家的冠軍舉辦世界賽,再參加奧運會,亞運會等各種運動會,獎金也提高到幾百幾千萬,運動員也像足球運動員一樣,可以轉會,接代言,接廣告,還可以搞直播,開網店,你說這些全部加起來能讓《神與神》的壽命超過十年嗎?”
“啊~”陸子波驚了一下,遲疑道:“這些全部加起來,應該能超過十年吧!”
到底是個高中生,不像莫餘一樣見識過前世電競的火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