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分廠(第1/2 頁)
經過我一個禮拜陸陸續續的收拾,我們的家已經窗明几淨,通透明亮了。
到了週六日,趙林休息,他就週五晚上回來,我們倆繼續完善著我們的家。
牆面有些斑駁,就買了塗料將漏在外面可見的地方塗了一遍,雖然很明顯看到刷子的痕跡,不過因為白了不少,掩蓋住原來的斑駁,一下子就亮了不少。
然後我們邊幹邊商量著需要添置的東西,去趟超市就拎回來滿滿的四大兜子日常用品和好吃的,我倆累並快樂著,如同兩隻勤勞的小蜜蜂,共築愛巢。
從來不知道,要建成一個家需要這麼多的東西,我倆有商有量的,像是多年的老夫妻,一點一點充實著我們的家。
因為資金有限,我們只買了生活必需品,家用電器也就買了電飯煲和電水壺,沒有電視、冰箱、洗衣機‥‥‥
好在我倆的藏書頗多,漫漫長夜可以一起讀書,一起聽廣播,還可以一起去公園跳舞,當時公園裡的舞場不是現在那種大媽們跳的廣場舞,而是交際舞,相擁一起,隨著音樂翩翩起舞。
我們都是大學時學會的跳舞,以前還沒一起跳過舞呢,我也已經有兩年沒再跳舞了,所以舞步顯得那麼生澀,不過我們眼中只有彼此,不在意別人的眼光,輕輕耳語,努力跟上節奏,漸漸地就步調一致了,享受當下了。
我倆一會兒蹦恰恰,一會兒繞著公園走一圈,一會兒又坐在長凳上喝水聊天,那段時間雖然物質上我們是相當的貧瘠,不過精神上卻是十分的富足。
一週後趙林就開始跑通勤了,他是個戀家的好男人,早上五點半就出門了,先坐長途公交車到東直門,再坐的110到藍島大廈,再坐350到東壩,也就是他們單位的所在地了。
如果一路順暢,差不多七點半就可以到單位了,如果路上塞車,到單位都得八點多,他們公司的上班時間是早上八點。
我覺得每天上班來回五個小時在路上實在是太辛苦了,就建議他週一到週四還是住宿舍吧,週五晚上回來,週六日在家住,可是他不幹,還是天天回家。
我訂了鬧鈴,早上五點把我叫醒,我想給他弄點早飯,可是他不讓,說是一早起來沒胃口,等他到了單位附近再吃一口就行,我也不知道他是真沒胃口,還是心疼我早起,不願意我挨累。
我也就不做早飯了,開始我還能堅持起床送送他,他走後我在來個回籠覺,後來就懶懶的躲在被窩裡不出來,口頭上送送他。
他每天臨走的時候都會吻吻我的臉頰,我好喜歡這種儀式感,心裡暖暖的,充滿了甜蜜的感動。
什麼時候這種儀式沒有了呢?是公公婆婆來住了些日子後就沒有了這個清晨吻別,還是在生了孩子以後呢?反正那個令我至今還記得的儀式感就在不知不覺中沒有了。
我呢,還是向同事借了臺腳踏車,早上七點左右出發,三四十分鐘就可以騎到工廠了,要是下雨,就搭乘經理的車進縣城,不過是偶爾搭乘罷了,畢竟我是沒有資格坐單位的通勤車的。
我基本上不打車,主要是為了省錢,因為同事的腳踏車在週末的時候都是要用的,所以我一般週末都借不到腳踏車,十分不方便。
後來我和趙林商量,買臺腳踏車呢,還是換個工作,他建議我換個工作,因為他覺得我那個單位休息時間太少了,還有時候晚上還要加班,太辛苦了,我於是考慮要不要重新找個工作呢?
就在這個檔口,經理找我談話,說我們老闆建了個分廠,分廠需要管理人員,問我願不願意去那個分廠,並說所有待遇同現在,工作上也是以生管為主,需要加上企劃部分,不過那邊的車間少,工人也要少,相比之下,雖然工作專案增加了,但是工作量和原來差不多,經理就問我去不去。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