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長安官場的那點事(第1/4 頁)
李隆基這個人,給臣子的官職,常常都是經過多方面權衡的。考慮到了對方的功勞,親疏遠近,能力與權謀制衡等等因素。每個人都標了一個價,他只會看人下菜,養的是什麼狗就丟什麼骨頭。
換言之,李隆基開出來的“價碼”,絕對只能算“一般價”,甚至還有不少大坑。非大智大勇,大賢大能之輩不可勝任。
鄭叔清心中有斤兩,他只是大唐官場中一個能力普通、背景普通、運氣普通的人罷了。要想往上爬,就要辦不一般的事情,走不一般的門路。
一言以蔽之,光靠自己,是走不遠的。
鄭叔清空著手,來到平康坊的李林甫宅院,準備向對方求官。自從拒絕京兆尹的任命,鄭叔清就明白,他現在已經在李隆基選官的黑名單上,沒有李林甫的幫忙,大概會在長安待不下去以後,被人一腳踢回滎陽老家當個小官孤獨終老。
沒有耽擱多久,鄭叔清作為李林甫黨羽的外圍人員,很快便得到了接見。
如今李林甫正是用人之際,這種範圍的結黨營私,還是在李隆基能夠接受的範圍。每個朝廷中樞的大佬,如果沒有黨羽,他要推行的政令,如何能夠順利實施?
這是個很現實的問題,不能又要讓馬兒跑得好,又不給馬兒吃草。朝中結黨是必須的,否則連皇帝要求的正常政務處理都會辦不到,更別提好大喜功的李隆基經常額外提要求了。
“夔州的事情辦得不錯,有什麼想問的,本相可以為你解惑。”
看到眼圈發黑,一點精神都沒有的鄭叔清,李林甫微笑說道,很是親切熱絡。
“錯過選官,還請左相幫襯一二。”
鄭叔清從袖口掏出一張紙,遞給李林甫說道:“夔州的租庸調,乃是府衙統一置辦,頗有盈餘。如今賬目齊整,還超過往昔。這些盈餘屬下用不上,請左相酌情安排,以為公廨錢。”
“辦事妥帖,甚妙。”
李林甫接過那張紙微微點頭,這是長安某個大錢莊開的票據,共有五千貫,並不需要去把錢取出來,每個月商人都會把利息錢送過來。
錢雖然不多,但卻絕對合法!
地方官府因為“合理操作”,而得到的財政盈餘,將其“便宜處置”(不是貪墨),合理合規,而且這種事情很常見。
李林甫將這些錢變成“公廨錢”,交給商人們用於放貸款,這也是合理合規的。
這種“額外”公廨錢的利息,掉進李林甫自己的腰包,這件事同樣的合理合規,屬於法律盲區,官場預設,無可指摘。
一直以來長安官場都是這麼做的,也沒有人說什麼不合適。如果不合適,那將來在處理政務的時候,誰還會想辦法幫官府省錢呢?
我作為官員,冒著風險幫衙門省錢。
結果事情辦好了,沒我什麼好處,事情若是辦壞了,上頭還會追究我“不按規則”辦事,那以後我乾脆躺平好了!
所以哪怕這錢我不拿,讓我吃點公廨錢的利息總可以吧?
不得不說,老鄭這件事辦得很地道,深得李林甫的做事風格與行為習慣。
貪腐,也是在體質內操作,不會違反官場潛規則。
“此番設局,便是要將劍南節度使王昱搞下去,而王昱是裴耀卿的人。如今裴耀卿已經罷相,王昱被問罪,你在其間居功至偉。
但聖人心中還是有芥蒂,認為你有欺君之意,便讓你在夔州斂財,身敗名裂後為其所用。
只是沒想到你能湊齊那些錢,真是令本相大開眼界。
本相故意不將實情告知與你,便是因為這件事聖人有言在先,不可說。你不會怨本相吧?”
李林甫笑眯眯的問道。
鄭叔清心領神會,微微點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