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受到影響(第1/5 頁)
由誣告案引發的一系列風波,終於落下帷幕,因罪犯中有R國人,相關部門特案特辦,很快就破了案。
人販子雄哥,多年來,拐賣婦女兒童無數,將他們賣到大江南北乃至國外,漸漸打出名號,從而吸引了他們。
二人是該國專門研究防治疾病的某部門成員,他們為了延續某項Rt實驗,特地聯絡上了雄哥,打算把那些被拐之人,運回……,當做實驗體。
不過,他們與人販子雄哥談合作時,給出的理由是將那些婦女兒童,送給R國的富人x用。
為了賺錢,毫無人性的雄哥,不僅答應了合作,還為他們在L省境內開闢出多個藏身點,其中,廢棄罐頭廠後面的深山老林裡,就有一個。
不僅如此,他還經常讓人在這些地方補充物資,以保對方每次到來,都能在裡面放心居住兩到三個月。
最讓人氣憤的是,多地的大小幹部,和他都有勾結,並多次為這些R國人提供便利,其中,就有市運輸隊和xx部的相關成員。
上層領導憤怒之餘,更是高度重視,當即讓相關部門特案特辦,最後,終於在兩月之內,將一切害群之馬全部清理乾淨。
而那兩名R國人,因身份特殊,以為我國政府拿他們沒辦法,整日囂張得不行,哪怕被銬著手銬,都還要不停挑釁公安幹警。
可惜,他們低估了Z國人的血性,案件調查清楚後,二人直接被判處死刑。
R國駐Z大使館多次交涉,都沒有轉圜餘地,他們就想把這件事情的影響,降低到最小,但我國領導,哪能讓他們得逞。
最後,事情鬧到國際組織,R國陷入輿論,受到多方嚴厲譴責,並要求他們處置該國境內,參與到此案件中的相關人員,並對Z國做出賠償。
R國頂不住壓力,只得拉出幾個主犯槍斃,並在與Z國的一些……做出讓步,以此平息眾怒。(關於這一段R國犯罪分子的處理,都是作者臆想,請不要與現實混淆,過度腦補,謝謝。)
只是,他們是受到了懲罰,但那些被拐賣到國外的婦女兒童,卻再也回不來了,因而案件公佈後,婦聯和不少有識之士,都紛紛寫信訴求,買賣同罪,並且加重量刑。
相關部門收到訴求後,也立馬做出回應:對於拐賣人口的罪犯,按照從嚴從重的原則處理,主犯和首腦一律判處死刑,團伙從犯,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文中關於70年代的案件處理和量刑資料,均來自網路,如有出入,請諒解。)
並通知相關部門,再次開展“嚴打”工作,而拐賣人口犯罪,成為了此次工作的主要打擊物件。
為此,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社會治安得到了迅速好轉,而拐賣人口犯罪,也大大減少。
事情得以平息,一眾相關人員都得到了嘉獎,其中,白天誠和李忠多次在市級會議上得到表揚。
而張大勇,則是被升任為隊長,至於鍾寧他們,因協助抓捕罪犯有功,不僅得了錦旗,其中,逮到雄哥的李巖,關鵬和吳興華三人的戶籍問題,更是得到了解決。
起因是白天誠得知他們都是無業青年時,想為大家安排工作,結果發現三人都是黑戶。
對方經過了解,得知他們從記事起,就一直在外流浪,因而沒有戶籍,就立馬找到相關單位出具證明,為他們落戶在了富源鎮。
三人黑戶變成白戶,心中十分滿足,就沒要白天誠為他們安排的工作。
幾個年輕人想得很簡單,他們沒讀過書,會寫的幾個字,還都是鍾寧手把手教的。
真到了工廠,技術性的活兒幹不了,底層的工種又掙不了幾個錢,還不如跟著鍾寧和顧鈺幹,來得自由又掙得多。
白天誠見他們態度堅決,就沒勉強,同時心裡也對這些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