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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召波拿巴將軍來本院接受本法令的副本,並進行宣誓。他將和兩院的檢查委員們共同商討此事。
第五條:本法令即將由一位信使送交五百人院和督政府。
本法令油印後,將由專使送往共和國各地張貼,公佈。
巴黎”
“日期還空著,”呂西安說。
“寫上‘霧月十八日’,布利埃納,一定要使這個法令使所有的人感到震驚。早上七點鐘釋出,必須在釋出的同時,甚至在釋出以前,讓這個法令貼滿巴黎的大街小巷。”
“可是,如果元老們不同意釋出呢……?”
“那就更應該把它公佈出去,笨蛋!”波拿巴說,“我們就當它已經發布了,我們仍按原計劃行動。”
“最後一段有一個語言上的錯誤,是不是要同時改一改?”布利埃納笑著問。
“什麼錯誤?”呂西安說,他的語氣像是一個被觸犯了自尊心的作家。
”‘即將’兩個字,”布利埃納接著說,“在這種情況下,一般不說‘即將’,而說‘立即’。”
“用不到,”波拿巴說,“放心,我行動起來就像寫的是‘立即’一樣。”
隨後,他稍許考慮了一下說:
“至於你剛才談到的,怕這個法令通不過,有一個很簡單的辦法就可以讓它透過。”
“什麼辦法?”
“那就是,早上六點鐘把那些我們認為靠得住的人召集起來開會;八點鐘把那些我們沒有把握的人召集起來開會。既然我們全是自己人,那麼我們再得不到多數,真是見鬼了!”
“可是一些人六點鐘開會,另一些人八點鐘開會……”呂西安說。
“用兩個秘書,其中一個可以說是搞錯了時間。”
隨後他轉身向布利埃納說:
“寫!”
於是他一面來回踱步,一面非常流利地作口授,就像一個早已對他口授的內容作過深思熟慮的人一樣,可是他不時地在布利埃納的前面停下來,看看秘書的羽筆是不是跟得上他的口授;
“公民們!
元老院,全國智慧的代表,剛才送來了這份法令:這是憲法第一百零二和一百零三條授給它的權利。
元老院要我採取措施,保證國民議會的安全,及其必要的,暫時的遷移……”
布利埃納瞧瞧波拿巴:波拿巴原來想說是臨時的,可是因為將軍沒有改口,布利埃納還是寫下了“暫時的”。
波拿巴繼續口授下去:
“立法團將能夠把國民議會從迫在眉睫的危險中拯救出來,這種危險是政府機構的所有部門的解體所造成的。在這種特定情況之下,它需要的是同胞們的團結和信任;在它周圍團結起來吧,這是讓共和國建立在國民的自由、幸福、以及勝利與和平的基礎土的最好辦法。”
波拿巴把這份宣言又唸了一遍,隨後點了點頭表示滿意。
接著他掏出懷錶說:
“十一點,還來得及。”
說完後他坐在布利埃納的位子上,寫了幾句話,就像一封簡函,加了封印,寫上收信人姓名:“致巴拉斯公民”。
“羅朗,”他寫完後說,“你送去,到馬房裡去牽一匹馬,也可以坐上一輛院子裡的馬車,你到巴拉斯那兒去;我請求他明天午夜和我會晤一次,要有回信。”
羅朗走出去了。
過了一會兒,可以聽到府邸院子裡一匹馬的奔跑聲,聲音漸漸向勃朗峰街那個方向遠去。
“現在,布利埃納,”波拿巴聽到這個聲音遠去以後說,“明天午夜,不管我在不在家裡,您叫人套上我的車子,坐上我的馬車,代我到巴拉斯家裡去。”
“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