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頁(第2/2 頁)
管甘立楚怎麼想的,真要出了事,林楓自然不會跟他算完,要想矇混過關,除非他們不上報就毀屍滅跡。
&ldo;那就謝謝甘老大了,只要能保證這個嶽眾合一個月的安全,丁軍如果還能在租界逍遙著,我們巡捕房就算認輸,那就拜託了。&rdo;
林楓幾人和第二監獄的幾位監獄管事的聊了一番,都是一個系統的,以後有可能遇到相互幫忙的時候,他們也不想憑空多個敵人,完全沒有必要。
嶽眾合瘦了不少,看來監獄免費的飯菜並不好吃,瀆職、勾結外人謀財,金額巨大,法官判了他十年,夠他反省很長時間了。
林楓和他聊了幾句,嶽眾合很木然,看來這件事對他打擊很大,一個文員終歸抵不過一位混混的利誘脅迫。
&ldo;丁軍曾經跟我說,如果不幫他幹活會讓我滾出滬都。&rdo;
嶽眾合低低的聲音說道。
&ldo;你當時除了玩點小牌外,還有其它的把柄在他的手裡?&rdo;林楓隨便跟他閒扯幾句。
&ldo;有個女朋友,丁軍說如果我不幹就讓我女朋友也混不下去。&rdo;
&ldo;混?你女朋友是幹什麼的?&rdo;
混這個詞不應該用在正經人身上,林楓追問了一句。
&ldo;歌手,在百樂門是個小歌手,不入流的小歌手。&rdo;
這就難怪了,你一個小職員,和百樂門的小歌手在一起是有些艱難,去一次,你的錢包就光光了,甚至還有可能被扔出來。
說起百樂門來,滬都的第一家百樂門還是自己的那位姑姑林桂生開的,如今姑姑隱退不再過問世事,黃金榮已經沒落遠走南方,百樂門轉手它人,青幫天字輩已經風光不再了。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