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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到此為止了,我也不會那麼害怕,也許我真的會我老師巧合的說法,甚至我認為我現在會認一個不知真假身前的老頭做師父,都是源自於那件事兒,從那件事兒之後,我對於超自然的事情,不篤信,也不排斥。
事情遠沒有就死了三兄弟就結束了,當時家裡剩下的孤兒寡母,改嫁給了我們村子另一外一個鰥夫(死了妻子的男人)。轉眼間,又是太平的幾年過去了。
你要清楚,這個寡婦改嫁的時候,是帶著孩子的,在改嫁了三年後,這個三歲的小男孩兒,被自己家的狗吃了半邊臉。
事情聽起來很簡單,老孃帶兒子去鄰居家裡玩,三歲的孩子餓了,就跑回家裡廚房找吃的,被自己家的狗把整個右臉撕的血肉模糊,右眼都沒了。
這個孩子,現在還在我的老家,按年級來算,應該上高了吧。
這兩件事情的聯絡,在這個時候掀起了前所未有的。
三個半棺材。
三死一殘廢。
半個棺材裡面葬的狗。
這三條線索,之間的聯絡,我本人不髮辮看法,至於是命,還是所謂的巧合,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我甚至不敢想像,會不會如果當時的木料足夠做四個棺材的話‐‐被家裡狗撕掉半邊臉的小男孩兒,在當時是否能搶救的過來?
我為什麼會在看到這顆老槐樹的時候說這麼多呢,因為我在看到這顆樹的時候,被嚇了一跳。
我們走到樹邊的時候,上面忽然跳下來一個黑色的東西,我他娘還以為是個猴子呢,仔細一看,是一個人,很瘦小,簡直就是一個侏儒。
我不知道怎麼去形容他的長相,一米三四的身高,因為身體相當瘦弱,這讓他的身材看起來還比較勻稱一點,頭上圍了一條髒兮兮的破布,整的跟奧特曼似的,但是他黑,相當的黑,顯得他的牙特別的白,手裡還拿著一根和他的膚色一樣漆黑的柺杖。
最重要的是,他在腰間纏了一條本來不知道什麼顏色但是現在已經髒的油光發亮的破布,身體的其他地方不著寸縷,這個形象,無限接近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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