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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兩人對面,溫聲細語的詢問細節。
隔壁的屋子裡,一個中年男人的額頭上還流著血,卻仍然在極力狡辯,說是周昭昭主動勾引他,因為價格沒談攏,就拿硯臺砸了他。
值得慶幸的是,他剛剛被周昭昭砸暈過去,醒來之後還沒來得及清理現場,警察就已經趕到現場了。
因為周昭昭報案自首,說自己正當防衛打死了人,警察以為發生了命案,出警的時候便有法醫隨行。
發現那人並沒有死,而且還自己醒過來了,法醫便替他簡單的檢查了一下,發現他的傷並沒有大礙,就只給他進行了簡單的止血,另外兩個警察則開始勘測起了現場。
杯子裡剩餘的水,還有房間裡的攝影裝置,以及電腦硬碟裡的影片,無一不在暴露他的犯罪事實。
給周昭昭做了筆錄之後,警察表示還要帶她去醫院抽血,檢測她血液中是否有藥物殘留。
若是證據確鑿,警方會第一時間立案,並正式拘留犯罪嫌疑人。
□□未遂是公訴案件,周昭昭作為受害人只需要配合出庭,起訴流程會有檢查機關負責。
但在檢察機關公訴之後,她也還可以發起民事訴訟,要求罪犯給與相應的民事賠償。
只不過,周昭昭是未成年,又是在校大學生,警察會通知她的監護人和輔導員,讓他們一起配合這個案子。
周昭昭對此沒有意見,知道自己沒有殺人,她情緒比之前穩定了很多,向警察提出請求,想讓譚殊陪她一起去醫院。
譚殊和周昭昭起身,一轉頭就發現葉老師站在不遠處,她才想起自己剛剛急急忙忙的,竟然把他給忘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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