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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這位先生,你慢慢攢,我走了,晚安。”
☆、第四十章
eric鬆了鬆領帶,低頭看了下手臂上的紋身,這是年前,唐琦拉著他刺上去的。
花紋複雜,斷斷續續的弄了一個星期。
本來有個猙獰的傷疤,位置在手腕處,總會讓人不自覺的去過多的注意,然後去聯想到什麼。所以他才會想著不如刺個東西遮掉。
寧逸慈其實也不是很清楚,當初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自己居然會一心求死,那麼用力的劃下去。
過了二十多年,那道疤痕也未能完全消逝,提醒著當初自己的那份決絕,幸好不是在右手,不然寫字都會受到影響。
他現在的右手手腕,就因為受過重創,雖然經過了復健,日常生活基本沒問題,但是不能提重物。
不過,應該不會是美好的回憶。
他現在還有印象,當初在杉市的那十幾年,他跟著母親次數頻繁的搬家。
搬到母親交往的男人家裡。
有次是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他和男人的兒子擠在一間房間了,大概也就十多個平方。
那個男人的兒子,比他大五歲,早就不讀書了,房間裡永遠是揮之不去的煙味,有次他午睡被床上的動靜弄醒,睜眼就看到了咫尺之間,抱在一起的人。
對方大白天,在他還在房間裡的時候,堂而皇之的把女朋友帶了回來。
被子突然掀開,兩個赤{裸的人就這麼抱在一起,動作還在持續,完全當他不存在。
三個人同在一張床上,那個男人的兒子,還笑著問他要不要一起,就想他母親和自己父親,每天晚上做得事情一樣。
他那時候多少歲,十四還是十五?還是更小一些?
當時他立馬跑了出去,在衛生間吐了起來,很長一段時間,都有心裡陰影,別人青春期回充滿了好奇,他卻只覺得噁心。
那些零碎的記憶,其中有一些細節卻很清晰。
那個男人的兒子,雖然不讀書了,但是在學校依然有朋友,比他高兩級,因為他把他們母子當成入侵者,會經常讓人來“問候”他。
有時候是桌子不見了,有時候是書本丟了,諸如種種,一直到高中後,情況才有好轉。
他當時一直沒告訴自己母親,他甚至覺得,母子倆這麼住到別人家,他分享了別人的房間,男人付給他們母子生活費。他本來就處於弱勢。
這麼多年,他的母親一直很少出去工作,只是帶著他不斷的搬家,住進了一個又一個的“叔叔”家裡。
他懂事了之後,便一天天話少了起來,連著在學校和人相處,都有了障礙,平日了獨來獨往,徹底的把自己封閉了起來。
寧逸慈扶住額頭,他的記憶好像斷片了,只記得那些零零碎碎的東西。
他總感覺自己忘了什麼重要的事情。
比如,當初到底因為什麼,他會想輕生,一定是件很重要的事情。
他其實有問過自己的母親,但是對方告訴他,一切都過去了,當時又在異國他鄉,漸漸的,他也就壓下了那些疑惑,他心底有個聲音,阻止他去探尋從前的事。
當時他的母親終於找到了幸福,繼父是個華裔,溫文爾雅,對母子倆很好。
所以,那些壓在塵囂下得往事,變得不再重要,何必去解開傷疤。
聽到了響聲,寧逸慈回過頭,是逛街唐琦回來了,手裡還拎著很大包小包,看起來心情不錯。
唐琦雖然是個中法混血兒,但是五官深邃,要更偏像白種人一些,她從小在法國長大,中文說得也並不怎麼樣。更像是個純粹的法國姑娘。
她的中文名字是母親幫她取得。因為eric是中國人,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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