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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中國,進行海底打撈是違法的,羅亦安看著沿途一片片數不清的珍寶,垂涎欲滴,卻無可奈何,只能一一將沉船的位置標註在航海日誌上,內心裡,盼望著有一天中國能設立相應的《打撈法》,將這批中國人的寶藏還給中國人。
羅亦安流著口水,計算著這批珍寶船的價值,一個盤子平均價1000美元左右,按一條船撈取三十萬個盤子計算,大約值3億美元。如果船上再有其他有價值的物品,比如,當時的一些金銀、器具,那就更有價值了。最好是在船中找見某個瓦罐,瓦罐裡裝著當時的美酒,而瓦罐密封特別嚴,那這樣一瓦罐上千年的美酒,它的價格便超乎想象。
忽然間,羅亦安想到了一個主意,自己的新天地公司籍籍無名,而百慕達公司與歐洲公司純屬空殼,如果由百慕達和歐洲公司出面組織探險打撈,自己的新天地公司只贊助野外生存裝置、個人水下探險裝置,那麼既規避了法律的約束,又讓新天地公司生產的裝置在國際上有了知名度。三家參股公司中,新天地公司分到的那部分打撈物完全可以轉手獻給國家。而兩個空殼公司的打撈所獲,最終還不是回到了羅亦安口袋裡。
羅亦安飛快的接駁入國際網際網路查了這條航路的資料,哈哈,這世界真美妙,在這條繁忙的國際航路上,雖然沉沒著巨大的財寶,但沿岸各國均未簽署聯合國關於保護水下遺產的相關條約。按國際慣例,只要沉船船主所在國——西班牙、葡萄牙、荷蘭等國政府不干預,打撈行動甚至不需要向任何人提出申請。
好,外國人可以在此打撈珍寶滿載而歸,那麼中國人也行。
羅亦安立刻寫了封詳細的計劃書,透過E…mail發給了史潘森。徵詢他的意見。目前,史潘森的實驗室就像一個吃錢的老虎,僅僅靠舊有的積蓄總有花光的一天,想必史潘森也在焦急的尋找著財源支援。
果然,史潘森的回覆迅速傳回,他對計劃作出了一些補充修改,並建議:羅亦安將那個“愛美、自戀、精明、狡猾的美麗女人”推向前臺,由她全盤代表公司操作此事。
羅亦安明白,他說的是劉秋卉。眼見的一批批產品銷售出去,卻只掙一部分加工費,見慣了鉅額資金來往的劉秋卉一定憂心似焚,只不過,剛收了羅亦安一套貴重的彩鑽首飾,不好意思立刻翻臉。
羅亦安立刻先聯絡了歐洲公司負責人詹尼,討論這項計劃的可行性。“沒問題,我們手頭有一批富豪的名單,可惜沒有好的專案吸引他們。既然有這樣的好事,我們可以聯絡他們,邀請他們參加海底探寶之旅,收穫按五五分成。公司提供遊艇,再租一條打撈潛艇,僱人打撈。如果那些富豪願意親自體味從海底打撈珍寶的樂趣,由我們提供訓練,並全程陪同保護。
我們可以找到一部分願意參與打撈的富豪,再找部分沒膽量親自下水,但願意第一眼目睹珍寶出水的豪客,他們可以當場買下打撈出的物品。嗯,我們可以只准許二十名富豪親自參與打撈,每人收他們100萬美元。願意旁觀者,我們每人收他們五萬美元左右,你認為怎麼樣?”
第二卷 春風得意 第三十五章 瘋狂
“二十名富豪,我們這一項就可以收兩千萬美元了,可每艘沉沒的珍寶船價值三億,分一半給他們,就有一點五億。兩千萬賣了一點五億的珍寶,這買賣能做嗎?”羅亦安飛速的盤算著。
過了一會兒,他小心翼翼的問:“詹尼,你覺得我們再向那些富豪收多一些費用,可不可行?畢竟租一艘遊艇、一艘打撈潛艇很花錢的,兩千萬差不多全花在這些上了,我們只能掙一些散客的小錢。而打撈出水的珍寶,我們卻要與他們平分。”
詹尼語重心長地反駁說:“羅傑,你知道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