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領獎(第2/2 頁)
新海電腦城,是洪城市最大的電腦城,集it產品零售和批發的綜合性大賣場,分二層,有精品間與櫃檯400多個,人流如潮。
上一世,李哲第一次來電腦城,是十一國慶,和賀志剛一起在裡面逛了一個多小時,才買了一個p4。
那個p4,李哲本來是準備送給譚慧的,作為表白禮物,結果沒送出去。
這次再來,有了千萬身家,李哲買起東西來,自然毫不手軟,只花了十幾分鍾就買了一臺九千多的華碩f8h725膝上型電腦,一部兩千多的諾基亞6300,和一個八百多的oppop4。
提著東西出了電腦城,李哲看了下時間,發現已經是下午兩點了,此時他才感覺有點餓了。
其實,他早上就沒吃飯,金錢的刺激讓他忘記了飢餓。
於是,李哲又打車去了商業街,找了一家特色餐館,簡單吃了一頓。
吃完飯,李哲就接著繼續購物。
一家服裝店內,李哲站在鏡子前,看著身上的一身潮牌,滿意地點點頭,然後就刷卡付錢,他不會買衣服,於是就讓導購幫忙搭配,要是覺得不錯就買下來。
留下一句,“幫我把舊衣服扔了!”李哲就直奔下一家店。
t恤、襯衫、牛仔、休閒裝、運動裝……只要看到喜歡的衣服鞋子,李哲就會買下來。
至於,是不是品牌,李哲也不在意,衣服只要好看,穿著舒服就行,他又不打算去酒吧泡妹子,也不需要穿大牌衣服裝譁。
此時,校園攀比風氣還沒有那麼濃,大多數女生買衣服還是隻看樣子,不看牌子,你真穿一身大牌,很可能被人家女生當成地攤貨,或是覺得你這衣服真醜。
在步行街上逛了一圈,李哲的手裡就提滿了大大小小的袋子,直到徹底拿不下了,他才結束了這次購買之旅。
下午四點多,南橋站。
從市區到學校有三十四公里,打車要一百多塊錢,太浪費了。
李哲還是決定坐公交。
210路公交車,一個小時一趟,李哲在等車的時候,意外遇見一個熟人,譚慧。
她和一個身材嬌小的可愛女生一起,兩人手裡都提著購物袋。
此時,譚慧也看到李哲了,兩人都有些意外,誰也沒想到會在這裡遇到對方。
李哲笑著衝譚慧點點頭,但譚慧只是冷淡的看了他一眼,就扭過了頭去。李哲笑笑也不在意,誰讓他現在心情極好。
等了二十多分鐘,公交車終於來了。
李哲上了車,找了個後排靠過道的座位坐下,把手裡的袋子都放在地上,然後拿出諾基亞6300擺弄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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