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紙上談兵的會長(第2/2 頁)
李哲發現,小喬還真問到點子上了。
他原本是想在滬市買個房子用來做遊戲公司的辦公地,畢竟滬市這邊的主公司,在一兩年內都是作為空殼公司使用,而洪城那邊的分公司才是實際上的主公司。
不過在滬市租寫字樓太貴了,甲級寫字樓一平米一個月的租金就240塊,租個100平米的寫字樓一個月房租加上水電物業各種費用,差不多就要三萬塊。
有交一兩年房租的錢,還不如再加點錢買個房子呢,於是李哲就想幹脆就買個房子作為暫時作為公司的辦公地,等一兩年後公司從洪城轉移到滬市來時,再考慮在適合地點租或乾脆買一個寫字樓。
況且,此時在滬市買房,不是穩賺而是血賺。
就比如,李哲買的這套小複式,他撿漏一萬八千多塊一平米就拿下了,而十多年後這房子至少要十三四萬一平米,這可是外灘邊上,滬市房價最貴的地方之一。
但這個漏撿的太好了,這房子也太好了,是豪裝準新房。
真要拿來給留守的員工做辦公點,李哲卻又有點不捨得了。
至於讓父母搬過來住……
李哲微微搖頭,對小喬說:“你說對了,這套房子暫時還真要空著了。”
“我父母那邊,我會給他們再買房子的。再說他們也住不到一塊去。”
說到這裡,李哲頓了頓,猶豫了一下才說:“其實從我高一開始,他們就處於半離婚狀態了。”
“半離婚狀態?”這是小喬第一次聽李哲講家裡的情況。她之前試著問過了一次,但被李哲笑著岔過去了。
小喬其實對李哲的家庭很好奇,他說自己就是普通工薪家庭,可他又明明那麼有錢,這太矛盾了。
“就是雙方互不往來,長期分居,只差一張離婚證。”李哲平靜說。
……
小喬有點不知道說什麼好,她其實不太會安慰人。
她想了想說:“至少他們還沒離婚,只要你多做做叔叔阿姨雙方的工作,會有機會讓他們和好的。”
李哲伸手摸了摸頭她的頭。“你倒挺會安慰人的。”
勸雙方和好?
還不如勸他們早離婚呢!
他上一世辦的最大的傻事,就是勸父母兩人和好,為此還了不少心思。
結果卻弄得是雙面夾攻,自找倒黴,兩面不是人。
都說父母離婚是對孩子最大的傷害,但在李哲看來,父母雙方名存實亡的婚姻狀態,才是對孩子最大的傷害。
對於家裡的情況,李哲只是對小喬透露了一點,其實情況更要複雜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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