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授權合作(第2/2 頁)
水務的副總裁鄭建國了,北控水務和燧人公司可是競爭對手,他上個月,還親自到了汕美、鮀城考察。
根據內部訊息,燧人公司和魯省水務總公司的合同中,海水淡化工廠的自來水出廠價是03元每立方,這個價格絕對可以擊垮所有的自來水廠。
他仔細瀏覽著計劃書。
在計劃書中,燧人公司將授權兩個公司,獲得相關的專利和裝置,條件是每立方純淨水向燧人公司繳納02元專利費,期限為10年,這稱為專利一期;10後,每立方純淨水繳納專利費01元,期限同樣是10年,稱為專利二期。
在這二十年的專利期限內,燧人公司的淨水裝置,透過租借的方式,提供給兩個授權公司。
燧人公司根據淨水裝置的年產量收費,收費標準為每百立方1元,無論裝置是否生產,都要繳納年租。
另外兩個授權公司,對於淨水裝置沒有管理權,裝置由燧人公司安全部統一管理。
當二十年到期,燧人公司將允許兩個公司購買這些裝置,也不再需要繳納專利費。
不過在補充條款中,燧人公司有權知道授權公司的股份成份,授權公司的股份變動,必須事先通知燧人公司,獲得燧人公司同意,才可以進行股份相關交易。
如果授權公司,未經燧人公司許可,擅自變動股份,燧人公司有權利,單方面中止合作,撤回所有的裝置和人員,並要求賠償違約金。
儘管條件苛刻一些,但是擁有自主經營權,這個誘惑相當大。
鄭建國一盤算,就算是這樣,加上自來水廠本身營運成本,估計出廠價可以做到04~05元每立方,比起之前的技術,成本也低了一大半。
只是他有些疑惑,現場的水務公司,就他們北控水務和燧人公司,根本沒有第三個,那第三個合作的授權公司是誰?
舉起手來的鄭建國:“黃總,我需要打一個電話。”
“沒問題。”黃修遠笑著點了點頭。
急匆匆跑到隔壁的房間中,鄭建國現在需要和集團總裁討論這件事,儘快促成合作,拿下燧人公司的授權。
北控水務,北平總部。
總裁辦公室內,正在處理內部事務的總裁張通,一旁的座機鈴聲突然響起。
“喂!建國,你不是在長安參加座談會嗎?這麼快就結束了?”
電話對面傳來:“張總,座談會還沒有結束,我是有要事需要和你商量。”
“你說,我聽著呢。”
“是這樣的……”對面的鄭建國長話短說,將燧人公司的方案,以及幾個重要條款的詳細內容,描述了一遍。
張通有些不敢相信:“你確定?”
“燧人公司的創始人黃修遠親自承諾的,張總,我們不能錯過這個機會。”
沉默中的張通,腦海中快速權衡利弊起來,這個合作有利有弊,總體而言,是利大於弊。
同時他也多少猜出燧人公司的一些想法,立刻授權鄭建國全權代表北控水務,儘快和燧人公司達成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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