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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振江沉下臉看著他。
他啞聲說:「我跟他斷不了。」
譚振江愣了愣,氣得手抖。
「爸,對不起,讓你對我失望了。」
這是他今天第二次道歉,卻是為了一個外人。看著高大的兒子向自己俯首,譚振江心裡實在不是滋味兒,可也說不出一句軟話。
譚振江擺擺手:「你走吧,以後沒了總經理這個身份,自己好自為之。就算找到李識宜,我看他也不一定會再正眼看你。」
「……那您呢。」
譚振江沉默少頃,直視兒子的眼睛道:「血緣關係是斬不斷的,但你得拿出點本事來,讓你老子我刮目相看。」
回到李識宜租的小房子裡,譚承倒在沙發上一動也不動,過了很長時間才意識到狗不見了。
他爬起來在家裡找了一圈,最終在衣櫃裡找到了餓得奄奄一息的旺仔。
「還以為你也跑了……」
譚承給它弄了點吃的,它狼吞虎嚥,他倒在沙發上仰頭看屋頂的灰塵。
等旺仔吃完了,跳到沙發上依偎著他。他卻突然轉過頭,一把將它拎過來,眼中迸出犀利的寒光:「滾啊,怎麼不滾?別他媽賴在我身邊,老子現在什麼都不是了……」
旺仔嚇得汪汪亂叫。
發完火他扔開狗,狼狽地捂住臉,過了許久才抓起手機,滿臉兇狠地打字:「你現在滿意了?我他媽一無所有了,因為你!」
「告訴你,我們沒完!限你一個月時間,乖乖出現在我面前,否則老子就把祝煬煬從學校綁了,老子讓你妹妹生不如死,有種你就試試看!」
「你他媽說對了,老子就是人渣,沒有底線的人渣!」
三條訊息發出去,收穫的是三個紅色嘆號。
根本無法送達。
譚承死死盯著螢幕,幾乎喘不上氣,臉上青筋暴起。他這種咬牙切齒的表情像是要殺人一樣,彷彿如果此刻李識宜就在眼前,他能掐著脖子把人掐死。
可過了漫長的一段時間,他又渾身一顫,大大地鬆了口氣。
幸好……
幸好沒有發出去。
刪除訊息以後,他猶豫地按住語音鍵,低聲喃喃了一句:「老子就是個傻逼,混成這樣還他媽在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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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周後的下午,寧波街頭。
瘦削的身影走進一間廉價旅館,沒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房間在四樓,不太吉利,所以房價也最便宜。房裡很破舊,牆上到處都是黴斑和裂縫,床很窄,有臺電視不過打不開。
李識宜倒在床上,閉上眼放空了一會兒。過一會他拿起手機,開始打那個已經玩了好幾年的單機遊戲。
枯燥的背景音樂迴響在屋裡。
天氣還算暖和,但他臉上卻沒什麼血色,甚至看上去有些蒼白。他目光聚焦在手機螢幕上,手指機械地重複著操作,在同一個關卡死了一次又一次,又一次次從頭開始。
按照正常情況,現在他應該算是在逃亡了。故意傷人不是小罪,何況傷的是有頭有臉的人物,他們不會放過他。只要動用一點點手腕,很快就能查出他的行蹤,因為他在棄車後坐過火車、坐過汽車,被無數個探頭拍到過。
與其說是在逃亡,不如說是在等待。
李識宜在等著被抓。
然而這段時間異常平靜,就連祝煬煬那邊也沒人有任何異動,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玩了一會兒,他的眼睛幹得發澀,乾脆從床上起來,抱著一種破罐破摔的心態去了網咖。
店很偏僻,沒要身份證,李識宜選了最角落的位置,又戴著鴨舌帽,顯得極不起眼。
想活著就得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