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第2/4 頁)
此顯得她分外樸素可愛;而郭敬明太精於PS及對光影的玩弄,由此顯得矯揉造作。雖然我覺得是他誤解了郭敬明,也許人家只是想著多學一門手藝傍身。
我和周越越從始至終都不相信這位師傅。但這一刻,看著秦漠在橘色燈光下一張陌生而英俊得令人髮指的臉,突然覺得,也許這就是最適合秦漠的光影。
這可真是一個紅顏禍水啊。
膝蓋在經歷了漫長一麻之後,終於從骨頭深處往外痛出來,我有往下滑動的趨勢,他更緊地抱住我,聲音低沉,響在我耳邊:“怎麼了?”
膝蓋和牛仔褲的布料一摩擦,又是一個哆嗦,我張了張嘴巴,覺得聲音都是抖的:“你幹嘛突然拉我啊,膝蓋撞茶几上了。”
鄭明明突然湊過來:“你是笨蛋啊,剛點的那首是舞曲,秦漠拉你肯定要跟你跳舞嘛,你去拿什麼話筒啊。”
我愣了一下問他:“你點舞曲做什麼?”
他正俯身幫我揉膝蓋,一隻手牢牢握住小腿固定,另一隻手很有分寸地掌握著揉捏力道,剛才被撞到的地方變得有點癢又有點酸。他抬頭問我:“還疼麼?”
我莫名覺得心慌,一邊搖頭一邊繼續問他:“你點舞曲做什麼?”
他站起來攬住我的腰,把我拉到熒幕跟前:“你不是說缺乏互動?”
舞曲還剩一半,鄭明明拿著話筒在一邊大喊重來重來,顏朗看鄭明明喊也跟著喊,服務員小妹手忙腳亂,趕緊重來。我想,固然秦漠理解的這個互動和我設想的互動天差地別,但人家這麼好心地處處為我著想,儘管著想的方向很不對頭,我也不應該挑三揀四,拂人家的面子。但我從來沒有在大庭廣眾之下跳過舞,音樂響起時,手都不知道該往哪裡放。他拉過我的手環住他的腰背,手下是毛衣柔軟的觸感。我依稀記得好像有一隻手要互相交握,小聲提醒他。他笑了一聲,將我的左手握住。曲子很熟悉,總覺得在哪裡聽過,但我這輩子沒和哪個男的在清醒狀態下這麼長時間貼近過,難免緊張,而且我覺得勢必要踩到他的腳,就更加緊張,完全沒有多餘的心思去考慮曲子的問題。
他身上有酒的味道,我一直低頭密切關注腳底下的情況。他好像絲毫不擔心被我踩到,節奏踩得又穩又從容。他捏了一下我的手:“你在看哪裡?”
我心尖突地一跳,連忙抬頭:“沒看哪裡。”
他嘆了口氣:“別緊張,跟著我就好。”
我也嘆了口氣:“我跟不上你,我從來沒跳過舞。”
他摟了摟我的腰,笑了一下:“你跟得上。”
繞過他的肩膀,鄭明明正在對面叉著腰喝水,顏朗若有所思地看著我們,發現我望他,立刻移開目光,假裝欣賞茶几上一個裝牙籤的玻璃罐子。
秦漠帶著我轉一個圈:“現在自然多了。”
我嘿嘿笑了兩聲:“是你帶得好麼。”
他愣了愣,突然靠過來貼得很近,氣息就吹在我耳邊上,直髮癢,想撓一下,手又被他握住,他在我耳邊說:“宋宋,給你講個故事,你想不想聽?”
他就這麼緊緊靠著我,一副就算我不想聽也要強迫我聽下去的架勢,真是令人無從選擇。但這件事其實也沒什麼好選擇的,即使他不強迫,我也會欣然一聽,因為我有一顆八卦之心。
秦漠說:“宋宋,你還記不記得九年前?”
我想這跟我有什麼關係,不過也許這只是他的習慣,就像《詩經》裡說正事之前總要先講點不相干的轉移下大家的注意力,比如在痛斥丈夫變心之前先謳歌一下桑樹的生長情況什麼的,文學上稱之為起興。
我搖了搖頭,說不記得了。他沒在意,聲音沉得別有韻味:“九年前,我媽生病,我陪她回國療養。和一個女孩子成了鄰居。那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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