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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他的衣服,讓他泡在冷水裡。
又不知從哪裡弄來的大冰塊,丟進浴缸裡,他熱燙的體溫讓冰塊漸漸溶化。
彷彿在昏迷中他聽見醫生的對話。
“你先生怎麼會這麼不愛惜自己,發燒成這樣,還喝光三瓶威士忌,他這種自殺行為實在教人無法忍受,你怎麼受得了他?”
“這全怪我,我不知怎麼搞的,忘了我們過去所有恩愛的記憶,只要和我先生有關的一切我全忘了。他非常努力想幫我恢復記憶,但要命的是,連老天爺都不幫他,他生氣了,他恨自己,因為他太害怕自己會失去我,他想逃避現實。”
“原來如此,不過這也沒什麼大不了的,我和我太太結十年了,我們都老了,記憶裡對過去恩愛的事,也都忘得差不多了。要不然就是她記得的部分,我忘記了,我記得的部分,她不記得了。但又如何呢?忘記原本就是人生中的一部分。沒有所謂的永遠,沒有誰會永遠記住一個人,相愛的永恆是從死亡才開始的,我和我太太也差不多快接近永恆了。”
“如果忘記了那些轟轟烈烈的感覺,愛情還剩下什麼?”寶蝶迷惑地問。
“‘轟轟’兩字,是六部車撞一起,很慘烈。你現在握住你先生的手,他的體溫令你覺得安心,他的心跳還持續著,這代表你還可以再一次聽見他的笑聲,他甜蜜的讚美或怒吼的抱怨,你如果為這一切而感動,這代表你還愛他,要不,你現在離開他就算了。”
她聽話地握住他的手,問自己,想再一次聽見他的笑聲嗎?或者再一次看他發脾氣,因為她不愛他而怒吼,她可會感動?
好奇怪,答案竟然是肯定的。
她真是不敢相信,原來她竟是愛他的。
這就是愛,這愛的感覺並不因她忘記了過去而消失。
她在意他的憤怒,在意他的呼吸和心跳,她甚至很怕他死掉。
天啊!她是愛著他的。
即使她什麼也不記得,但醫生說得太對了!
記不記得,和相不相愛根本不妨礙。她現在才弄懂這些道理。
醫生走時,他答應每天來探望宙。但宙像賭氣一般似地不肯清醒。
她其實可以乘機溜走,但她卻沒這麼做,因為她想看見他睜開眼睛的剎那,他深情美麗的眼睛。
為了想看這樣的眼睛,她願意留下來。
她說她只願留五天,她原以為五天會很難熬,會像五年那麼長,但相反的,時間很快就消逝了。他病了三天,加上她之前蓋木屋的那天,四天匆匆而逝。
她竟然很快就能走了,可是他還沒清醒。
她問自己:是真的迫切地想要走嗎?
答案連她自己都不願相信,她竟然留戀起他來了。
只剩最後一天,如果他依舊不醒,她要遵守承諾離開嗎?
她又問自己,你會這麼做嗎?會嗎?
慘了,她竟然不想走,不,她其實一點也不想走。
他醒來好呢?還是不醒好呢?
寶蝶很希望他快醒,但他一醒她就得告訴他,他昏睡了三天,所以明天她就要走了。
此刻的她竟然希望他病糊塗了,病到忘了日子。那她就可以多留兩天,但她多留兩天有什麼意義呢?
她真是被自己的矛盾弄糊塗了。
還好下午時他終於醒了。看見他醒來,她比自己想像中來得更開心。
好笑的是,她以大甜蜜的笑臉迎接他,讓他以為他已經上天堂了,所以才看得見以前的寶蝶。
“你很餓吧?打了好多天的點滴,都沒吃半點東西,我煮粥給你吃好嗎?”
他一聽到多天,馬上舉手看手錶上的日期。“老天啊!我的表壞了嗎?怎麼我睡了這麼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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