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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q市城東派出所。
「楚隊,楚隊?」
楚靈被人搖醒,眼睛還有些睜不開,叫醒她的人是派出所情報科的一個小姑娘。
回憶昨天晚上的情形,她問完鍾尋把他放走之後,又跟派出所的民警們交代了一些關鍵點,坐在休息室不知不覺就睡著了,有些發暈的腦袋讓她感覺自己睡了很久。
掀開不知被誰披在她身上的外套,楚靈迅速起身整理自己的衣物。
這麼熱的天沒回去洗澡,感覺身上都要餿了。
「現在幾點了?他們的口供都錄完了?」
「還不到八點。」小姑娘道,「孫志偉說你們昨天一晚上都沒吃東西,我給你帶了早餐,你先填填肚子再休息一會兒。總共三十多個人呢,口供還早,去醫院守著的也都還沒回來。」
楚靈上下打量了小姑娘幾眼,圓臉,紮了個麻花辮,看著倒是挺可愛的。她直接的目光幾乎把小姑娘看得耳根發紅,這應該就是孫志偉正在追的女孩子了。
她給楚靈帶了兩個包子和一杯豆漿。
楚靈揉了揉眉心:「不睡了,我去看看進度。」
在衛生間隨便洗了把臉,用清水漱了漱口,三兩口把包子吃完就進了審訊室。
正在問話的民警見到她剛想說話,就見她搖了搖頭。
昨夜聚眾鬥毆的人較多,出現了四名死者,屬於惡性案件,存在處理優先順序。
不過派出所值夜班的人較少,而且審訊必須至少有兩名警察在場,只能一個一個地來,到現在也就錄了十三個人,口供都放在一起。
除了四名死者外,還有兩名重傷,八名輕傷都送進了醫院,有警察在那邊守著。
本著主先從後的原則,猴子是第一批被提審的人。
猴子,原名侯代青,19歲,q市本地人。
家中獨子,父母沒什麼文化,但他家以前的房子就在市中心,拆遷後以收租為生。
因為家中條件不錯,所以父母對他的成績也沒什麼要求,想等他年齡大點就讓他跟他表哥去幹工程。
當然,這些是猴子之前在派出所裡留下的案底裡的資訊。
那個時候他還沒成年,因為跟人爭風吃醋打架被抓,第一時間就通知了他父母。
這次據他所說,手上的袖箭是花了一萬五跟一個喜歡做手工的朋友買的。
賣給他之前,他的朋友還多次警告他只能用於收藏,不能用來攻擊別人。只是因為他太喜歡,所以天天帶在身上欣賞。
而昨晚上又喝多了酒,腦子不清醒,衝動了一些,這才發生了那樣的意外事件。
至於鍾尋,他一口咬定自己跟他不認識,當時說那話只是想積極主動認錯,讓自己少判些刑。
楚靈同時翻看了猴子一夥的筆錄,這跟其他人和鍾尋本人的口供來說是相符合的,在這之前他們並未見過,但楚靈還是在這裡劃下了個問號。
這個說法的確是勉強能夠解釋得過去,如果楚靈當時不在現場的話,也不會對他的話進行多大的考據。
回憶昨夜猴子喊話時的情形,皺眉、瞳孔縮小以及他微微落後的右腳,都是屬於恐懼的微動作。
當時他是看到了,或者是想到了什麼極度令人恐懼的東西,才會下意識地喊出那樣的話。
如果他原本就是這麼想的,或者他不認識鍾尋的話,那他就不應該會這麼快意識到這麼說可能會產生的問題。
恰恰是他腦中的想法不能被人知道,所以才迅速改口做出了多餘的解釋,是心虛的表現。
像猴子這樣間接致人死亡的情況,一般會判處3-7年的有期徒刑,加上之前還有過案底,和聚眾鬥毆數罪併罰,即使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