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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克斯特也是一個讀五年級的男孩。他13歲,是一個冷靜善思而又聰明過人的小夥子。他的那雙手幾乎能夠做出一切東西。他是一位小康商人的兒子。
韋勃和威爾科克斯都是12歲半,都上四年級。他們都不是特別聰明,常被人們認為是喜歡惹是生非的人。他們的父母都是有錢人,在紐西蘭地方保安官中有著極高的地位。
加耐特和索維絲都上三年級,兩人都是12歲,一個是退休的商船船長的兒子,另一個的父親非常有錢。兩家人的關係非常親密。加耐特和索維絲更是一對形影不離的好朋友。他們都是心地善良的孩子。他們不是十分勤奮,但正如法國人常說的一樣,一旦他們有了田地的鑰匙,他們決不會讓它閒在口袋裡。加耐特有一項不尋常的愛好,他熱愛拉手風琴。他把他的琴也帶到了帆船上,像一個真正的水手的兒子一樣打發空餘時光。索維絲是校園裡的幽默大師,人群中最活躍最吵鬧的人,他腦海里裝滿了早已背得滾瓜爛熟的旅行者的故事。他非常崇拜歷險英雄魯賓遜&iddot;克魯索和瑞士人魯賓遜一家。
在這群孩子中,有兩個才9歲。一個是金肯斯,紐西蘭皇室議院秘書的兒子;另一個是埃文森,聖保羅大教堂牧師的兒子。金肯斯上三年級,埃文森上二年級,兩個人都是很乖的孩子。託內和科斯塔比埃文森還小1歲,兩人都來自軍官家庭。這是兩個小調皮鬼。託內十分固執,而科斯塔十分貪心,兩人都上一年級,才剛剛學會讀書寫字。
其他三人當中,高登是美國人,約14歲。他長得清瘦,使他看起來不大像一個美國人。他做事略顯遲鈍和笨拙,使他和其他五年級的孩子之間有一些距離。雖說他不是特別聰明,卻是一個頭腦清醒、見多識廣的孩子。他有著嚴肅的品味、機智的性格和冷靜的性情。哪怕是做再小的事情,他也從來都是井然有序,正如他桌上整齊的物品一樣。他腦中的一切想法也是有條有理。對於所學的東西,他立即分類、摘要,並記入不同的筆記本中。他的夥伴們都喜歡他,認為他品學兼優。高登是波士頓人。他是一個孤兒,一個沒有父母,只能由其監護人照料的孤兒。他的監護人是領事的顧問,他有幸賺了一大筆錢後在紐西蘭定居下來。
布萊恩特兄弟倆是一位法國工程師的兒子。他們的父親應聘到紐西蘭負責治理沼澤的工作,聘期為兩年半。布萊恩特13歲,是一個聰明卻不怎麼勤奮學習的小傢伙。成績常常排在整個五年級的後幾名。但只要他稍加努力,他的成績在班上也能上升得非常快。這得歸功於他機智的理解力和驚人的記憶力。他勇敢、有進取心、積極、反應靈敏,性格開朗隨和。人人都喜歡他。當船在航行中遇到困難時,除了少數幾個人之外,其餘大多數孩子都是按他的指揮去做。他是在從歐洲到澳洲的一路行程中學到這些自然學常識的。他雖然年紀尚小,但已經是一個&ldo;真正的法國男子漢了&rdo;。
他的弟弟傑克也是一個幽默的人。如果沒有索維絲,那傑克一定會成為校園裡的明星。他的大部分時間都用在製造各種各樣的惡作劇去捉弄他的同學。他為此也惹了不少麻煩。但不知為什麼,他這次在船上的行為與平時判若兩人。
這就是被暴風雨擱淺在太平洋海岸的一群孩子。在環繞紐西蘭的航程中,這艘船一直由加耐特的父親指揮著。這艘船有好幾次遠離了澳洲海岸線最南端的泰斯馬尼海岬,一直到託內斯海峽,甚至還到過被稱為巨輪危險區的摩鹿加群島和菲律賓群島。這船是如此輕便牢固,它良好的構造足以使它抵抗海上的各種惡劣天氣。
船上有一名大副,六名水手,一名廚師和一個叫莫科的孩子。莫科是一個12歲的黑人孩子,他們一家服侍紐西蘭的一位顯赫家族已有多年了。值得一提的是一條名叫&ldo;小迷&rdo;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