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頁(第1/2 頁)
&ldo;靠。&rdo;陳綏是真看出來她開心了,&ldo;什麼事兒讓我們家寶寶這麼開心,都叫哥哥了。&rdo;
還是一被他叫寶寶就會忍不住心軟害羞,兜不住秘密往外露:&ldo;我爸媽叫你來家裡吃飯,什麼時候有空呀?&rdo;
話一出口,聞喜之自己都覺得好像有點太高興太嬌了,怎麼一口一個&ldo;呀&rdo;的啊,尾音還都嗲嗲地往上揚。
螢幕裡,陳綏忽地坐直了:&ldo;嗯?&rdo;
似乎感到不可置信。
隨即,巨大的驚喜包圍著他,眉眼都漫上笑意:&ldo;操……不是……你回家講什麼了?&rdo;
&ldo;就……說你是我男朋友啊,說我喜歡你,很喜歡你,喜歡你好久好久了,以後也會只喜歡你,永遠喜歡你。&rdo;
&ldo;然後呢?&rdo;
&ldo;他們說問你什麼時候有空,讓你來家裡吃飯。&rdo;
陳綏不太信有這麼簡單。
但是,聞喜之不會跟他講,自己下午大哭了一場,也因為那場崩潰的大哭,她開了一條屬於他們倆的路。
&ldo;後天。&rdo;陳綏認真地想了想,&ldo;明天我得準備一下,你就在家陪爸媽一天。&rdo;
&ldo;好。&rdo;聞喜之點頭,又發覺不對,&ldo;你怎麼叫爸媽,不應該叫叔叔阿姨?&rdo;
陳綏挑眉:&ldo;不樂意?來咬我。&rdo;
他撩起睡衣下擺,手指勾住褲腰往下。
&ldo;咬這兒。&rdo;
聞喜之差點把手機甩出去,大罵他不要臉。
手機裡傳來他低沉悅耳的笑聲。
和她一樣開心。
與此同時的書房裡,厚實的紅木辦公桌邊,聞潤星取了紙和筆,正欲落筆寫一封信。
他有練習書法的習慣,跟他的性格有關,常年寫一手工整的楷體,此時取了支狼毫,孟佩之替他研墨。
古樸信紙被攤開,聞潤星提筆落字。
原本隨意取用紙筆就行,但他卻選用瞭如此正式的書信方式,是認真、是尊重。
這一寫就是一個半小時。
過程中,他問自己,如果當初早知道兩人會相愛至今,是否會選擇同意他們早戀。
答案是不會。
無論怎樣重來,怎樣預知以後,他都不會在那時選擇同意兩人早戀。
少年少女的愛熱烈也懵懂,可以佔據大部分的理智,可以支配大部分的情緒。
但他們並不具備承擔責任的能力。
聞潤星想起自己離開世間多年的小妹,甚至現在已經沒多少人會記得她,就連他自己,也只有在很少的時候會想起,她後悔、絕望的哭泣模樣。
倘若他早點知道她早戀,早點採取措施,做壞人也好,轉學也好,怎麼著都行,別讓她陷進去那段除了熱烈一無是處並不成熟的感情裡。
也許那樣,即便她後半生再難愛上一個人,孤獨終老,也比早孕、墮胎、抑鬱、瘋魔、自殺好得多。
同樣的歷史,他不會冒百分之一的危險讓它重演,即便做一個壞人,即便會讓自己的女兒難過不開心。
都行,他只想要她好好活著。
次日一早,聞喜之興奮得睡不了懶覺,早早起床跑下樓,跟孟佩之說陳綏明天來家裡吃飯。
在此時,那封信被放到她房間裡的書桌上。
孟佩之細心詢問陳綏在飲食上的喜好和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