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尊嚴(第1/3 頁)
在路上,張衝得空問了身邊的袴褶漢:
“好漢,還一直不知道你叫啥呢?你可要想好了,咱們這一奔,真算是落草為寇了。
你這一路的幫助算對得住我們了,沒你,大滿他們殺不出來。
所以,你不欠我們的,你要想好了。”
沒錯,張衝從小爹和度滿那裡已經知道,那晚正是這人一手持駑,一手持盾,護著眾人殺了出來。
那人顏色整肅:
“衝兄,某家姓陳,單名一個煥。某家沒啥好想的,那天自兄弟們被陳昱那狗害了後,我陳煥就已經死了。
此時的我只是一個要復仇的惡鬼,是衝哥你救了我,而且又帶著大夥要在這個世道為我們窮苦人求個說法。
所以,某陳煥就跟著你,一起求這個說法。”
“哈哈,好”
說著,張衝就拍著陳煥,然後又對那渾不吝的丁盛說:
“你呢?你是丁氏族人,沒必要和我落草。回去把。”
誰知那丁盛嬉笑說:
“衝哥,你再說啥。俺就是個賊啊,不然你以為我是怎麼知道那蘆葦澤的路呢?”
“哈哈,好,那我們就一起走。”
說完,大夥就在這個獨特的男人的帶領下,一路向著一條他們從未走過的路,走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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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說,去東邊的哨馬一直沒回來?”
此時李典高坐在馬上,聽著到底下人說的話,若有所思。
接著,他倚馬就在紙上寫了情況,馬鞭一指,點了一人讓他換馬趕回乘氏,向李氏的當家人李乾稟告這裡一切。
信上說,他李典會帶著部曲追襲逃夫,讓族叔能帶著家中的賓客趕來與他一起匯合。
那部曲細細聽了話,然後拿了李典的符節,就踩著單邊鐙上了馬。
很快,消失在眾人眼裡。
李典鞭指東方,然後一夾馬腹,就帶著剩下的部曲奮力追趕。
李典為了快,甚至讓部隊卸下衣甲、旗幟,輕裝而行。
大概行了半個時辰,他們來到了張衝等人之前藏身的樹林,在路邊的溝壑裡找到了先前哨馬的屍體。
此時的他已經被扒得精光,全身泛著一種鐵青色。眾人把他半僵硬的屍體搬到了路口。
李典下馬,仔細檢視了這人的傷口。
首先致命傷是胸膛一個小臂粗的貫穿傷,此時蚊蟲叮咬下,更顯噁心。
之後在他左手上也有一個傷口,看著像是被弩箭射中的。
李典反覆看了傷口,那駑傷倒還好說,就是那胸膛處的貫穿傷,他有點理解不了。
這是多大的氣力,才能將一個人的胸膛貫穿。
難道,殺害叔父的就是此人?
想到這裡,李典反而有點冷靜下來。
之前他只當這夥榜夫是計窮力屈的亂民,窮途末路下慌不擇路跑到這裡。
他根本沒想過,這些人會是殺害他叔父的兇手,追殺他們只是為了洩憤而已。
但現在這事不對了。
尋常役夫又如何有這般武勇。
要知道,他這樣的豪強子弟,自小錘鍊筋骨,打磨武藝。
練器械,有部曲老師作陪;練膽氣,就用真刀對練;甚至練殺氣,都會以活人祭刀,以磨練對生命的漠視。
就這樣冬練三九,夏練三伏,苦練不輟,才有這一身武藝。
這還不包括平日裡消耗掉的粟肉果蔬,甚至一把環首刀都值那些個窮漢半年飯錢。
而且就算窮漢有刀又如何。
別看這刀才幾斤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