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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她若無物,從不拿正眼看她一下。
芮七夕和他一樣用看神經病的眼神看她,學校裡的人都罵她賤,就連一起長大的郗非寒和季軍都說她瘋了,但她卻從沒打算放棄過。
其實現在回想起來,那個時候壓根就不知道什麼是愛,不過是年少氣盛的執著罷了。
必須得承認,她起初跑去追他的目的絕對不是因為愛,僅僅只是因為他的繼父是季風所在警察局的局長,再加上年少的不服輸讓她不甘心被無視,所以她發誓,不把他從芮七夕的手裡搶過來誓不擺休。
他高中畢業那年的暑假,填報完志願後就帶著芮七夕消失了,就連紀芸蓮也不知道他們去了哪裡,只說他走之前交代要出去旅行。
也就是在那個暑假,她理清了自己對他的感情,慢慢學會了想念。
原來在那一天一天的追逐之中早已經不知不覺情根深種,她是真的喜歡上了他。
那個炎熱的夏天,她開始厭惡自己的穿衣打扮,去理髮店燙直了頭髮,把以前覺得很好看的大圈圈耳環一個不留全部扔掉,買衣服的時候也會拉著紀芸蓮去幫著選。
那個暑假,她開始嚮往做個像芮七夕那樣的淑女。
他消失了兩個月,她在無數張紙上寫下了六個字——最想念的季節。
他領著芮七夕回來的時候她第一時間跑去找他,她想把自己嶄新的形象展示給他看,想要告訴他她也可以做得和芮七夕一樣好,甚至比芮七夕更好。
結果,他見到她依舊是連看一眼都覺得浪費眼神。
他去外地上大學,芮七夕自然也跟著去了,她每週給他寄一封很長很長的信,說的都是些無聊的話題,有時候會附帶一張照片,有時候連一日三餐吃什麼或者家裡養的烏龜被季軍一腳踩死了這類無聊到極點的話題都會說給他聽。
買到好聽的CD她也會寄給他,就連上美術課胡亂塗鴉的作品偶爾也會給他寄去一兩張,不管寄去的是什麼,必定會帶著那固定的六個字——最想念的季節。
他只在收到第一封信的時候回了幾個字給她:季節,我不喜歡你,也不願意你喜歡我。
她直接忽視他的話,決定將執著貫徹到底。
他大一的寒假沒有回家,她熬不住思念,開學一週後瞞著季軍跑去他念書的城市找他,在學校門口隨便拉了個人便問到了他的下落。
他從來都是優秀耀眼的,這點毋庸置疑。
那是一場網球聯誼賽,她看到他在球場上帥氣地揮舞著球拍,運球、接球,平擊球和上旋球轉換得遊刃有餘,動作一氣呵成,揮灑自如。
她猛然驚覺,原來除了籃球他還會打網球。
比賽結束,那些花痴女生一窩蜂衝上去給自己喜歡的球員送水,卻沒有人去圍著他,他身邊只有芮七夕,遞水、遞毛巾,兩人說說笑笑。
看來二人的關係在大學裡面也是人盡皆知的,所以大家都不會去花痴他,因為芮七夕的美麗無人能及,人都是有自知之名的。
直到坐上回家的火車,她才想起自己跑這一趟的目的,可是要想再下車已然來不及了。
再後來的半年,她雖依舊每週一封信寄到他學校,但好像已經找不到什麼可寫的了,心裡的激情也開始慢慢熄滅,她開始猶豫要不要放棄了。
到了暑假,他終於回到溫都華,身邊依舊跟著芮七夕。
她躲在一棵大樹後面遠遠地看著他,半年沒見,他比上次似乎又長高了好多。
一個人去酒吧喝了很多酒,卻怎麼都醉不了,恍惚間有人上來搭訕,她拿起一個啤酒瓶就衝那人的腦門砸過去,結果可想而知,她把自己砸進了警察局。
警察局她倒是進過很多次,幾乎次次都能看到那些人或不解或嘲諷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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