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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洋沒說話,不知道故意開槍,和自殺有何分別。
陳新月問:「如果你們警察沒有趕到,如果周大千殺人以後,再次逃脫了,你們從秦宇的身體裡,能不能檢驗出子彈的痕跡,來自我爸那把槍?」
於洋點頭:「可以的,陳春同志的槍一直記錄在案。」說完,他也自己忽然間明白了。
陳新月說:「秦宇他根本不相信警察,比我還不信。當他看到了我爸的手\槍以後,一定就想出了這樣的主意——把子彈射進自己的身體。你們只要發現屍體,就能檢驗出子彈,就知道還有一個兇手,帶著我爸的警槍逍遙法外,他才是真正的兇手!秦宇已經讓我報警了,已經讓不止一個人報警了,可他還是不放心,生怕周大千再跑了,於是他要用最用極端的方式,告訴你們這件事情!」
於洋不自覺地發愣,這樣慘烈的事實,被陳新月喊似的說出來,於洋後背出了一層冷汗,簡直一句話也接不上來。過了好一會,於洋才開口:「你說過,報警簡訊是秦宇定時傳送給你的,其實那時已經晚了。進入車庫之前,他為什不及時報警?」
「那你們能做什麼?周大千在警局裡進進出出多少次,都把這裡當家了,你們有抓過他嗎?你們有真正審問過他嗎?你們不是沒有懷疑過,只是缺少直接的證據,所以秦宇他用生命告訴你們,周大千他真的殺了人……」陳新月表情凝住了,聲音變得喃喃,「所以他在走進車庫之前,就已經想好了。他叫警察過來,只是為了展示一個殺人現場,他想向你們證明,周大千真的有罪,他罪證確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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