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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第1/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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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這還是李小龍近兩年目光不再只侷限於香港和東南亞,逐漸將事業重心轉向好萊塢發展的結果。

以一己之力去挑戰整個時代固有的觀念,林夕總覺得這有些不大現實,他更希望能一點點的改變,用水磨工夫讓大家慢慢的來接受這種新的動作設計風格。

這種做法勝在穩妥,但弊端是無法給人留下很深印象,後面要是有人拍出了比林夕風格更突出的影視作品,大家就會以為這種設計是由那個人所開創的。

這種謬誤往往會流傳很長一段時間,甚至成為大家習慣成自然的認識,直到某一天突然被某個考究的歷史黨糾正,所有人這才反應過來:哦,原來是這樣!

然後一切照舊,大家仍舊只記住那個風格最突出的,至於首創者,誰還管他是誰?

歷史上最著名的例子就是電燈的發明者,英國化學家、物理學家約瑟夫-斯旺比愛迪生早20年製成了一個碳絲電燈,但是普通人只以為愛迪生才是燈泡的發明者,因為愛迪生髮明瞭高功率的發電機,絕緣電線,分流電路等,對電燈的推廣和應用作了巨大貢獻,使電燈走進普通家庭,因此人們才普遍把愛迪生認作是電燈的發明人。

至於約瑟夫-斯旺,只不過是個悲劇的陪襯者而已。

林夕很清楚,由李小龍掀起的這陣硬派武俠的風潮遲早會退去,新派武俠無論是在拍攝製作還是效果呈現上都有著巨大的優勢,與其讓後來人撿了便宜,不如就把這個新武俠的標籤直接貼在自己頭上。

這樣做一開始肯定會承受一些爭議,但這半年多來香港社會圍繞林夕身上產生出的爭議已經夠多了,從一開始的代筆風波,到後來的兩部廣告片震撼登場……所謂債多了不愁,誰還管他這些?

想通了這一點,林夕便決定藉著這個機會好好露一次臉,爭取讓所有人都對他“過目難忘”!

“程指導是謙虛了,實際上就是我不提出這些要求,他也慢慢能摸索出相關的一些技巧,比如說為了表現輕功,拍攝的時候我們就利用威亞將演員直接吊在空中,後期再透過技術處理,讓畫面看起來就像是真的在用輕功在天上飛一樣,為了拍出這樣的效果,演員吃一些苦自然是難免的。”

話音剛落,臺下就有一個記者站了起來。

“林導演,你們這樣來做,感覺有欺騙觀眾的嫌疑!”

林夕聽完這個問題足足愣了有三秒多種,然後才忍不住笑了起來。

“你確定自己真的是記者,而不是故意混進來搗亂的人?”

此言一出,臺下臺上都笑作一堆。

不是林夕這話有多麼幽默,而是剛剛那個記者的問題實在是太傻了,傻到連同坐在臺下的記者們都忍不住要和他劃清界限的地步。

“我覺得這位記者先生的擔心真的有些多餘了,因為觀眾又不是傻子,要是你拍出來的東西破綻太多,大家肯定不會買賬,換一個角度來說,我相信所有人心裡都清楚,武俠小說裡提到的人和事都是虛構的,但是大家還是願意看,因為這樣的故事可以豐富大家的想象,娛樂大眾的生活,無論是電視劇還是電影,我覺得最基本的功能就在於此。”

見臺下無人反對,林夕這才從這話題開始延伸自己想要表達的東西

“當然大家也可以發現,功夫片發展到現在,實際上已經到了一個瓶頸,我並不是說以前那種硬馬硬橋的動作打鬥就不好,只是說這種動作設計已經不能夠完全滿足大家的想象,打個簡單的比方,銀幕上的李小龍再厲害,他可以打十個二十個,但是他終究還是一個人,拳頭再快也比不過子彈,功夫再高也不可能和槍炮去對抗,這就是現實的制約,你要遵循這種風格就必須要受到這樣的制約。”

“但是剛才大家為什麼發笑,因為大家心裡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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