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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他的感情真是變化萬端,有時候會在一分鐘內從一個極端跳到另一個極端:對那個毀了他的生活的人的赤裸裸的仇恨,同鄙視交織在一起‐‐這鄙視很大一部分是針對他自己的,鄙視自己竟會考慮接受這個有失身份的建議‐‐懷著幼稚的固執和深深的自憐,乃至考慮他至少可以自己勸說自己它是受單純的理智指使的:說到底,他為什麼落到現在這種處境並不重要。事實是他的處境讓他無法選擇。不啄餵你食的手2,哪怕那隻手先前打過你。
&ldo;要不了多久了,教授。&rdo;坐在莫恩斯左首的小夥子說道,他坐在福特車的大方向盤後面顯得那樣地失落和無助,至少跟莫恩斯自己的感覺一樣,他的聲音雖不柔和,卻適時地將莫恩斯從他的憂鬱的思索中拉了出來。小夥子顯然也錯解了莫恩斯迷茫的目光,他從方向盤上抬起右手,指著前方,那裡有條小路離開本身不很寬的主道,幾米後就消失在了茂盛的灌木和巨大的漂礫之間。小路太窄了,要不是年輕司機用手指著,估計莫恩斯都不會看到它。&ldo;不到一里路,我們就到了。&rdo;
&ldo;噢。&rdo;莫恩斯明白,這回答如果不像侮辱的話,怎麼說也有點不禮貌。可他的司機還很年輕,認識不到裡面潛在的傷害‐‐或者是不想認識到,反正動作更猛地擺著手,同時雙腳來回踩踏福特車的離合器和剎車。
莫恩斯興趣不大地順著那看似沒有目標的動作觀看了一會兒。他沒學過開車,也沒有學開車的慾望。他體內的實用主義者明白汽車的用處,也懂得尊重它,汽車能在極短的時間內走完他騎馬或坐馬車至少需要三四個小時的路程。可他本人覺得汽車可疑,如果不說是神秘的話。有可能是由於他在湯普森度過的四年時間。這時間沒有長到讓技術進步從他身上滾過,因為即使在那個偏僻的地方也有報紙,在報紙的幫助下他能隨時瞭解最新情況。可他在舊金山下火車時就明白了,湯普森似乎並不真的生活在過去,而是生活在時代的邊緣。當然,那裡也有汽車,但它們一直都是異物,是怪物,人們看到汽車會停下腳步,掉轉頭,說不定還意味深長地笑笑:竟有這種新式瘋狂,它肯定堅持不了多久。反過來,舊金山正好相反。雖然半小時來他們就一直在遠離那座城市,他們現在穿越的山丘同湯普森所處的丘陵根本沒有區別,他還是覺得不僅是來到了另一個地方,某種程度上還是來到了另一個世界,如果不說另一個宇宙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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