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部分(第4/5 頁)
考察《禮記·瑞命篇》裡說:“雄的叫鳳,雌的叫凰。雄鳳的鳴叫聲是‘即即’,雌凰的鳴叫聲是‘足足’。”《詩經》裡說:“那高高的山岡上長著梧桐樹。在向著太陽的一面鳳凰在鳴叫。梧桐樹葉茂盛,鳳凰叫聲噰噰喈喈。”《瑞命篇》與《詩經》都講了鳳凰的鳴叫聲,《瑞命篇》的說法是“即即、足足”,《詩經》上的說法是“噰噰喈喈”,這是鳴叫聲不相同。如果《瑞命》、《詩經》所記載的鳳和凰的叫聲確實不同,那麼它們的形狀就應該不一樣。如果鳳和凰的叫聲確實相同,《詩經》與《禮記》裡形容它們的叫聲卻不相同,歷代相傳把它們當作鳳和凰的叫聲,就值得懷疑了。
【原文】
50·19案魯之獲麟,雲“有獐而角”。言“有獐”者,色如獐也。獐色有常,若鳥色有常矣。武王之時(1),火流為烏,雲“其色赤”。赤非烏之色,故言“其色赤”。如似獐而色異,亦當言其色白若黑(2)。今成事色同,故言“有獐”。獐無角,有異於故,故言“而角”也。夫如是,魯之所得驎者,若獐之狀也。武帝之時(3),西巡狩(4),得白驎,一角而五趾(5)。角或時同,言五趾者,足不同矣。魯所得麟,雲“有獐”,不言色者,獐無異色也。武帝雲“得白驎”,色白不類獐,故言“有獐(6)”,正言“白驎”,色不同也。孝宣之時,九真貢(7),獻驎,狀如獐而兩角者(8),孝武言一角,不同矣。春秋之麟如獐,宣帝之驎言如鹿。鹿與獐小大相倍,體不同也。
【註釋】
(1)武王:周武王。參見1·4注(5)。
(2)若:或。
(3)武帝:漢武帝。參見18·5注(1)。
(4)巡狩:參見24·4注(13)。
(5)《漢書·終軍傳》:“終軍從上幸雍,祀五畤,獲白麟,一角而五趾蹄。”五趾:一足而有五蹄。
(6)故言“有獐”:“言”上疑當有“不”字,尋義自明。
(7)九真:郡名,公元前3世紀末,南越趙佗所置。公元前111年入漢,轄境相當於今越南清化全省及義靜省東部地區。貢:進貢。向帝王進獻物品。
(8)獐:據下文“宣帝之驎言如鹿”應為“鹿”字。
【譯文】
考察魯國捕獲麟的記載,說:“形狀像獐而長著角”。說:“形狀像獐”,是它的毛色像獐的毛色。獐的毛色是固定不變的,就像鳥的毛色固定不變一樣。周武王的時候,火落下來變成了烏鴉,說“它的毛色是紅的”。紅不是烏鴉本來的顏色,因此說“它的毛色是紅的”。如果像獐但毛色不同,也應當講清它的顏色是白的或是黑的。現在事實上魯國捕獲的麟與獐的顏色相同,所以說成“形狀像獐”。獐沒有長角,不同於本來的樣子,所以說成是“長著角”。如果是這樣,魯國所捕獲的麟,只是形狀上像獐。漢武帝的時候,到西部巡狩,捕獲得一隻白色的麟,頭上長一隻角,每隻蹄子上有五個腳趾。角也許相同,講有五個腳趾,是足不相同。魯國捕獲的麟,只講“形狀像獐”,不講毛色,因為與獐的毛色沒有什麼不同。漢帝武時講“捕獲白麟”,毛色是白的與獐不同,所以不講“形狀像獐”,而確切地講“白色的麟”,是毛色與獐不相同。漢宣帝的時候,九真郡進貢,獻了一隻麟,形狀像鹿但長有兩隻角,這就和漢武帝時所說的一隻角的麟不相同了。春秋時的麟像獐,漢宣帝時的麟像鹿。鹿與獐大小相差一倍,體態根本不相同。
【原文】
50·20夫三王之時(1),驎毛色、角趾、身體高大不相似類。推此準後世,驎出必不與前同,明矣。夫騏驎、鳳皇之類,騏驎前後體色不同,而欲以宣帝之時所見鳳皇高五尺,文章五色,準前況後,當復出鳳皇(2),謂與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